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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山论”到“一部法”:跨越二十一载的绿色回响

来源:习近平外交思想和新时代中国外交网站 责任编辑:戚易斌 发布时间:2026-08-14
从“两山论”到“一部法”:跨越二十一载的绿色回响

赵丹、罗慧芳,当代中国与世界研究院

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浙江省安吉县余村考察时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正式施行。两个具有深远意义的“8月15日”跨越二十一载时空,遥相呼应,清晰映照出中国共产党对人与自然辩证关系的深邃思考。在全球绿色转型加速推进的今天,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和实施,为全球生态治理提供了兼具价值引领与制度创新意义的中国方案。它既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一座标志性里程碑,也为世界各国探索依靠法治驱动绿色发展、依托制度守护共同家园的实践路径,提供了有益参考。

一、系统整合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规范,开创全球生态法治新范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并将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典规定、将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典规定,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同时,法典编纂采取了适度法典化的模式,即在将环境保护法等10部法律全部纳入法典的基础上,将有关生态要素、生态系统方面和循环经济、节约能源等方面的20多部法律,择其要旨要则纳入或者体现到法典之中,而相关法律继续保留。在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法典则作出原则性、引领性规定。法典通篇完整体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与实践要求。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入法典化新阶段,也实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法治化、系统化、制度化表达,是顺应时代大势、回应民生期盼、增进民生福祉的重大法治部署。

这部法典既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基础性法律,更是全球范围内首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引发海外媒体、国际法学界高度关注。各界普遍评价,该法典不仅在中国法治演进史上具有里程碑价值,更为全球环境立法提供可借鉴的宝贵经验。兰州大学法学院巴西籍国际法教授道格拉斯·德·卡斯特罗认为,中国首部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是全球法治版图的重要进展,标志着中国环境治理更加制度化与系统化,更加成熟规范,实现了从污染管理到生态系统治理的转变,昭示着绿色发展不再仅仅是一项政策,而是成为基本的国家法律原则。哥伦比亚哈维里亚纳天主教大学教授卡米洛·普列托·巴尔德拉马认为,法典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原则上升至法律层面,意义十分重大。法国丝路商学院教授埃尔韦·阿祖莱认为,生态环境法典标志着中国的生态环境治理迈向规范整合与制度创新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生态治理和法律制度演进中的重要里程碑。

二、统筹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提供可持续发展新方案

如何平衡生态保护与经济增长,是贯穿人类现代化进程的核心命题。西方传统工业化道路长期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对立,一度深陷“先污染后治理”“透支资源求发展”“竭泽而渔”的路径桎梏。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两山论”,深刻阐明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内在逻辑。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跳出西方割裂式发展理论框架,传承并创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辩证统一理论。

广大亚非拉发展中国家政界人士、学界专家一致认为,当下部分国家重回高碳发展模式、放松环境保护,中国以专门法典保障绿色发展理念、建立低碳发展长效制度,为全球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平衡现代化建设与生态治理提供了务实可行的中国方案。肯尼亚《星报》在专题报道中强调,中国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生态环境法典的诞生和实施将进一步强化中国绿色发展优势,中国通过清洁能源技术、绿色基建等海外项目,将生态治理成果惠及全世界,助力全球可持续发展。美国中美后现代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克利福德·柯布认为,生态环境法典既是中国生态环境治理经验的集中体现,也是中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成果,中国实践不断为破解发展与环境关系问题提供新的解决思路。俄罗斯科学院中国与现代亚洲研究所政治研究和预测中心主任帕维尔·特罗辛斯基指出,中国已将绿色理念转化为发展成果,如今又成功将绿色理念转化为“法律语言”,为其他国家树立了榜样。

三、坚守生态为民根本立场,兼具法治刚性与民生温度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始终恪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向往作为立法出发点与落脚点,紧盯百姓身边各类环境困扰,统筹兼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民生福祉。一方面筑牢国家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长远根基,另一方面用心守护群众切身生态权益。法典编纂过程中,前后4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7000多人次提出的2万多条意见;从提请大会审议稿到最终表决稿作了200余处修改,充分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法典秉持鲜明问题导向,紧扣现实民生诉求,围绕餐饮油烟、异味扰民、秸秆焚烧、建筑施工噪声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身边环境难题细化管控细则、健全治理机制,逐一化解基层生态治理痛点,生动诠释了生态为民、生态利民、生态惠民的立法初心与根本立场。此外,法典还设有“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专章,明确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鼓励志愿者、社会组织等多元力量参与治理。

泰国、马来西亚、埃及等多国主流媒体在报道中称,这部绿色法典兼具刚性约束与民生温度,为美丽中国建设筑起最坚实的法治屏障。坦桑尼亚国会议员阿杜·沙伊布指出,法典条款涉及很多与普通人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比如油烟、噪声等,让人印象深刻。摩洛哥非洲中国合作与发展协会主席纳赛尔·布希巴认为,法典对电磁辐射、光污染等新型环境问题作出针对性规定,体现了立法的前瞻性。

四、彰显负责任大国担当,引领全球生态文明治理新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面对生态环境挑战,人类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没有哪个国家能独善其身。”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施行,不仅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座里程碑,更向世界展示了一条以法治推进绿色发展、以制度守护地球家园的可行路径,是中国深度参与并引领全球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重要宣示。实施好生态环境法典,有利于为世界各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对全球环境和气候治理发挥重要示范和前瞻引领作用。

面对全球性生态安全挑战,国际社会高度关注法典中绿色低碳转型、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制度设计。多国媒体与环保组织认为,法典将“双碳”目标与高质量发展战略转化为刚性法律制度,不仅是中国履行国际环境承诺的法治宣言,也是为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跨越“先污染后治理”发展陷阱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中国方案。德国不来梅大学法学院荣休教授、欧洲环境法研究中心创始人格尔德·温特认为,生态环境法典使生态环境与自然保护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为全球生态环境治理树立了一个良好榜样,既有助于提高本国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也能带动更多国家开启生态环境法典化进程。墨西哥城自治大学国际政治研究员爱德华多·齐利提出,在多国重拾高碳发展路径的当下,中国持续完善生态环境制度体系,充分彰显中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引领地位。泰国皇家理工大学专家那里·班提认为,中国将绿色发展纳入国家长远发展顶层设计,持续推动经济低碳转型,将为全球气候治理注入强劲动力。

法典长卷启,青山入画来。2026年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也是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之日,标志着我国正式迈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全新征程。这部16.6万余字的法典,既是守护天蓝地绿水清的“护身符”,也是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加速器”,更是建设美丽中国的“路线图”。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指引下,以生态环境法典为根本遵循,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道路,中国必将绘就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生态图景,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夯实生态根基,为共建清洁美丽世界持续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审核:李小华、戚易斌、时畅)

【责任编辑:戚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