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中心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外交思想的核心理念,是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如何建设这个世界”这一时代之问给出的中国答案。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既体现了时代的要求,也是中国大国成长的结果。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两个结合”的生动实践,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创新成果,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已发展成为思想宏阔、架构完备的科学体系,实现了“目标—价值—路径—支撑—引领—实践”的逻辑闭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共同和根本利益,紧紧围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在保持对外大政方针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外交理论和实践创新,提出一系列原创性外交战略策略和重大理念倡议,创立了习近平外交思想,为新时代中国外交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解决全球重大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面临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的严峻考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外交思想的核心理念,是我们不断深化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如何建设这个世界”的时代之问给出的中国答案。这一核心理念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秩序观、价值观,顺应了各国人民的普遍愿望,指明了世界文明进步的方向,是习近平外交思想最重要的标识性概念。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传承、发展与时代意义
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政党,也是为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的政党。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体现了中国外交的历史传承和时代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人坚持独立自主,积极谋求同世界各国和平共处,努力改善外部环境尤其是周边环境。1954年,中国首次完整提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这五项原则根植于二战后新兴民族独立国家追求主权平等的时代需求,回应了殖民体系瓦解后建立公正国际秩序的历史呼唤,超越了意识形态差异,为不同社会制度和发展水平的国家提供了共处之道。此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逐步从双边范畴扩展到多边领域,内涵随着时代发展不断丰富,适用范围随着国际形势演变不断拓宽,成为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改革开放后,国际国内形势发生很大变化,在和平共处的基础上我国成功地走上了一条与本国国情和时代特征相适应的和平发展道路,力争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并以自身的发展推动世界的和平、发展、合作、共赢。同时,中国也注意到,不同制度、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相互依存,利益交融不断加深,处理国际关系需要提出适应时代需要的全新理念。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合作共赢,就是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
2013年3月23日,习近平主席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发表演讲时首次面向世界提出,这个世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开始成为中国外交的核心理念,也开启了中国在国际舞台展现新形象、新作为的新时代。2015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五位一体”总体框架,从伙伴关系、安全格局、发展前景、文明交流、生态体系五个方面系统阐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内涵。2017年1月,习近平主席在日内瓦总部演讲时提出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五个世界”总目标。2017年至2018年,“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先后写入党章和宪法,正式确立为国家意志。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已经从中国倡议扩大为国际共识,从美好愿景转化为丰富实践,有力推动世界走向和平、安全、繁荣、进步的美好未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已经连续9年写入联大决议,核心要义被纳入联合国“未来契约”,并写入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安理会、人权理事会等多机构决议。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多次高度评价,称“中国是多边主义的最重要支柱”。我们践行多边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
当前,我国正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坚决摒弃一些国家通过战争、殖民、掠夺等方式实现现代化的老路,坚持以合作共赢推动实现持久和平和共同繁荣。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展现了我们党与生俱来的国际主义情怀,其将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同各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融为一体,把中国的前途命运同世界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超越了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历史文化、发展阶段的分歧,以全人类的视角为国际关系勾勒了美好未来。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两个结合”的生动实践,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创新成果。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开创性地将“自由人联合体”作为人类对于未来命运的最高追求。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每一次新的科技革命都会导致国际社会和国际体系发生阶段性的重大变化,走向普遍交往的世界是必然的历史进程,实现“一切人”而非少数人的自由和解放,才是人类未来命运的归宿。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深刻影响世界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一方面,不同国家之间的关系早已在经济、科技、安全等多个领域深度嵌套;另一方面,各国对世界市场、技术、关键矿产的争夺日趋激烈。中国共产党致力于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致力于为人类谋进步、为世界谋大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始终坚持以人为中心,将满足世界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实现人类的自由和幸福作为奋斗理想。习近平主席曾在多个国际场合强调,“国之交在于民相亲”“坚持全球事务由各国人民商量着办”“把本国人民利益同世界各国人民利益统一起来”,确保各国人民共同享受尊严、发展成果和安全保障。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统汲取了世界大同的天下观、以和为贵的价值观与以义为先的义利观。《礼记·礼运》记载“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世界大同的天下观,寄托了中华民族对理想秩序的价值追求。这是从整体主义出发、以整个人类为关怀对象的宏阔视野,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所倡导的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提供了文化基础。从西周史伯“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到孔子“君子和而不同”,和合思想深刻影响了中国共产党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态度。以和为贵、协和万邦、亲仁善邻等外交智慧,由此一脉相承,为人类命运共同体主张的正确价值观提供了道义基础。全球文明倡议承认和尊重文明多样性,主张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立足当代外交实践,以主权平等为原则,以国际责任为准绳,从国际关系整体视角倡导各国平等参与国际事务,强调在相互依存的全球环境中推动合作共赢,促使各国超越单一的收益计算,寻求共同的利益基础,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和伙伴身份认同。这既是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如何建设这个世界”这一时代之问的回应,也是理想国际社会的具象化。一方面,以普惠性回应治理的公平诉求,主张不同文化与发展模式的和合共生;另一方面,以合作性与可持续性回应治理的有效性诉求,基于共同利益通过多边机制化解分歧、兼顾短期问题与长远发展。
习近平主席指出:“中华民族历来讲求‘天下一家’,主张民胞物与、协和万邦、天下大同,憧憬‘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美好世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蕴含着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协和万邦的国际观、和而不同的社会观、人心和善的道德观,代表着中华文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全球治理理念变革作出的时代贡献,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是在深刻理解全人类共同利益和前途命运基础上的实践创新,是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为世界贡献的重要公共产品。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理论体系
自2013年正式提出以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已经发展成为思想宏阔、架构完备的科学体系,实现了“目标—价值—路径—支撑—引领—实践”的逻辑闭环。
以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为努力目标。“五个世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国际层面的延伸。持久和平,核心是以对话协商超越冲突对抗,走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国与国交往新路。普遍安全,核心是超越绝对安全,践行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共同繁荣,核心是坚持经济全球化正确方向,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开放包容,核心是以交流互鉴超越文明冲突,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清洁美丽,核心是绿色低碳,超越掠夺自然,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五个维度相互联系、相辅相成,每一个维度都内含明确的核心理念和超越对象。
以践行全人类共同价值为普遍遵循。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基本内涵。针对人类文明多元多样的客观现实,全人类共同价值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认为价值的实现路径可以因文明而异;而西方所谓“普世价值”隐含文明优越论的预设,假设这些价值只有西方模式一种实现方式。各国虽然社会制度不同,但都应着眼于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等共同价值,如果过分关注价值观和政策上的差异,就很容易掉入零和博弈的陷阱。换言之,全人类共同价值倡导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充分尊重文明的多样性,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权利。这既弘扬促进人类发展进步的共同价值,也尊重不同国家、不同文明在价值实现路径上的特殊性、差异性,为国际社会谋求最大公约数,超越了所谓“普世价值”的狭隘历史局限。
以推动构建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体系为实现路径。在当前国际体系中,部分西方大国由于综合实力相对衰落,持续提供全球公共产品的意愿与能力下降,将本国私利置于全球公共利益之上。同时,为维护既有权力结构,又拒绝接纳乃至阻挠新兴国家进入治理核心,这种既不愿承担治理责任又不愿让渡治理权力的强权行为,极大削弱了全球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加大了全球治理赤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是国际社会大家的事,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唯有构建开放包容的多边框架,才能凝聚最广泛共识,形成真正的全球合力,共同应对人类面临的复杂挑战。“共商”强调国际事务由大家共同商量着办,世界前途命运由各国共同掌握;“共建”强调国际社会应该按照各国共同达成的规则和共识来治理,各国共同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建设;“共享”强调让全球治理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各国人民。
以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为基本支撑。习近平主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纪念会议讲话中明确指出:“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尽管当前国际社会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挑战,特别是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等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稳定的突出因素,但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因此,更要在乱与治、危与机的对立统一中把握主次,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走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国与国交往新路。相互尊重是前提,即要坚持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公平正义是准则,即要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维护发展中国家正当权益;合作共赢是目标,即要超越国强必霸的历史逻辑,致力走出一条“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国与国交往新路。以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治理倡议为战略引领。全球发展倡议倡导各国坚持发展优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普惠包容,坚持创新驱动,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行动导向,共创共享和平繁荣美好未来。全球安全倡议统筹维护传统领域和非传统领域安全,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尊重各国合理安全关切,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等等。全球文明倡议搭建多层次文明对话平台,深化教育、文旅、智库、青年交流,推动不同文明平等互鉴、美美与共,夯实国际合作民意根基。全球治理倡议倡导奉行主权平等、遵守国际法治、践行多边主义、倡导以人为本、注重行动导向;其在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倡议体系拓展至治理维度,使倡议体系成为更加完整的行动框架。
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实践平台。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最大国际公共产品平台,也是今后相当长时期中国对外开放和对外合作的管总规划。中华民族与其他民族在历史的友好交往中,逐步形成了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为核心的丝路精神,并在当代迸发出新的活力。2025年,我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23.6万亿元,同比增长6.3%,共建伙伴占中国外贸整体的比重提升至51.9%。2026年前5个月,中国对共建国家进出口10.57万亿元、增长13.6%。从2026年5月起,中国对所有非洲建交国实施零关税,制度型开放迈出新步伐。我国已同150余个国家、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共建合作文件。“六廊六路多国多港”互联互通主体架构基本形成,一批标志性项目发挥综合效益。中欧班列历年累计开行突破13万列,中国境内已有129个城市开通中欧班列,通达欧洲26个国家236个城市以及11个亚洲国家100个城市,服务范围基本覆盖亚欧全域。以互联互通作为理念和制度创新,共建“一带一路”正在成为新型全球化的关键引擎。
面对时代之变、历史之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旗帜鲜明地倡导“同球共济”的精神,为彷徨求索的世界点亮前行之路,为各国人民同心携手走向共护家园、共享繁荣的美好未来贡献中国方案。在实践层面,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展现出巨大的生机和活力。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惠及沿线民生到四大全球倡议落地生根,从成功斡旋沙伊和解到推动中非等双边命运共同体建设,从双边到多边,从区域到全球,从卫生健康到网络、海洋,中国已同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在多个领域构建了不同形式的命运共同体。在理论层面,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超越了传统理论体系的单一国家论,在西方范式盲区的整体论维度上实现了突破。它超越西方理性主义对权力、制度的理解,以“对他者的贡献”重新定义权力,打破了“修昔底德陷阱”的历史窠臼;突破“金德尔伯格陷阱”,开创了新全球主义治理范式;超越观念、结构决定论,弥补了西方理论重价值偏好但缺乏实践路径的缺陷。这一理念不仅通过务实行动展现出中国作为全球性大国的宽广胸怀与责任担当,更从全人类共同利益的高度与国际体系秩序建设的视角,重塑了国际关系的理论逻辑。它以和平发展超越冲突对抗,以互利共赢摒弃零和博弈,开辟了当代国际关系理论创新发展的新境界,为国际关系理论发展、为建设更加美好的世界指明了方向。
《前线》(2026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