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凤荣
2026年是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建立30周年,也是《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25周年。面对变乱交织的国际局势,中俄关系始终“风雨不动安如山”,为世界提供了稳定性和确定性。习近平主席强调:“今年是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建立30周年。30年来,中俄关系栉风沐雨、与时俱进,关系定位不断提升,达到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历史最高水平,树立起新型大国关系的典范。”中俄政治互信不断巩固,反映了新型国际关系的内涵,也代表着新型大国关系的方向,打造了新型大国关系典范。
相互尊重的相处之道
中俄两国在交往中坚持了相互尊重的原则。这种尊重体现在对国家主权、发展道路与核心利益的相互承认上,超越了传统大国关系中可能存在的强权思维与等级观念,为国际社会提供了一种大国平等交往的实践参照。
认同彼此国情与发展道路。中俄两国具有不同的历史文化传统,各自形成了符合本国实际情况的发展路径。中俄关系顺利发展的重要经验之一,在于尊重对方选择自己发展道路和社会制度的权利。1991年苏联解体后,中俄关系实现了平稳过渡,并未因一方政治制度或国力变化而产生较大波动。两国关系经历了友好国家、建设性伙伴关系、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等阶段,2011年确定发展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不断提质升级。中俄关系各阶段的提升均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之上。双方在各自发展进程中始终保持了求同存异的交往方式。中方尊重俄罗斯维护本国历史、文化和道德价值观的权利,俄方也尊重中国的发展模式和发展振兴进程。这种相互尊重使两国关系避免了意识形态因素的干扰,为双边关系的长期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尊重彼此核心利益与历史文化。每个国家都有其核心利益关切和历史传承。中俄在交往中明确了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将对方的核心利益纳入自身外交政策的考量范围。大国关系协调需要尊重对方的核心利益,这是中俄战略协作不断深化的重要经验。在涉及领土完整、国家安全等重大问题上,中俄保持了相互支持的态度。同时,两国都承认对方维护本国历史记忆与文化价值观的权利,在反对歪曲历史、维护二战胜利成果等方面具有广泛共识。中俄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主要战胜国,共同坚定捍卫二战胜利成果,反对任何企图篡改历史、否定战后国际秩序的行为。这种对历史和文化的相互承认,使两国关系获得了超越短期利益交换的稳定性,为双方在更广泛领域的合作提供了深厚的政治基础。
超越大国强权思维与等级模式。传统大国关系有时存在等级化的交往倾向,而中俄关系在这方面呈现出不同的特征。中俄关系超越了大国强权思维与等级交往模式,确立了平等、灵活和自主的交往方式。在双方的高层互动中,元首会晤频率和各类合作机制的设置体现了对等与平衡的原则。这种平等的交往模式,使双方在解决边界问题等历史遗留问题时能够较为顺利地达成共识。中俄两国拥有4300多公里的共同边界,经过平等协商,双方妥善解决了边界问题,使这段漫长边界成为和平与合作的纽带。从高层交往到地方合作,中俄关系在各个层面都贯彻了“互不干涉内政、彼此平等相待”的原则,为大国之间如何实现真正平等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实践样本。
和平共处的交往原则
在国际局势存在不确定性的背景下,中俄关系坚持了“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原则,呈现了大国和平共处的一种模式。这种交往方式不同于冷战时期的阵营对抗,也不同于传统军事同盟的相互约束,而是在保持战略自主与行动自由的前提下,实现了两个相邻大国之间的长期稳定。
恪守“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原则。2001年7月16日签订的《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确立了“世代友好、永不为敌”的理念,构成了两国和平共处的法律基础。该条约确立的“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原则,在中俄多个联合声明中均得到重申。这意味着中俄没有采取冷战时期通过构建军事政治同盟来针对第三方的方式,从而避免了阵营对抗的格局。两国明确了“不结盟”的立场,减少了他国干预或外部冲突牵连的可能性;“不对抗”的承诺则降低了两个大国之间发生直接冲突的风险;“不针对第三方”的表述向国际社会表明,中俄关系的发展具有内向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不以损害任何其他国家的利益为前提。这一原则的落实,使得两个拥有较强军事实力的邻国能够长期保持边境地区的安宁,为地区和平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超越冷战思维与保持战略自主。冷战结束后,某些国家不仅保持了在冷战时期构建军事政治同盟,还在当前的国际环境下,构建排他性的集团联盟。在此背景下,中俄两国保持了各自的战略定位。中俄关系既不针对也不受制于第三方,两国具有各自的发展目标与议程,呈现出“和而不同”的特征。即使俄罗斯与欧美国家关系出现变化,外部环境发生深刻调整,中俄也没有走向传统意义上的军事结盟。其考量在于,结盟对抗不是大国相处的可持续方式。这种“结伴而不结盟”的模式,使两国在处理复杂国际关系时保留了较大的政策空间,既能够在涉及共同利益的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进行密切的战略协作,又保持了各自的行动自主性。一些国家离间中俄关系的企图之所以难以成功,根本原因在于中俄关系建立在相互协调和自主选择的基础之上,而非针对第三方的权宜之计。
不结盟对抗与不树敌对立。大国之间容易因安全关切而陷入相互猜疑的循环。中俄通过长期的战略协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一问题。中俄互为“肩并肩”“背靠背”的战略依托。两国元首保持着较高频次的沟通,这种互动有助于减少误解、积累互信。中俄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等多边框架内保持密切配合,共同维护联合国权威和地位。在一些地区热点问题上,中俄主张通过对话协商解决问题,反对单边制裁和武力威胁。这种相对平和、克制的大国交往方式,既维护了双方的共同利益,也为国际局势的稳定提供了支撑,实现了两个大国之间的和平相处,为国际关系注入了稳定性和正能量。
合作共赢的发展伙伴
中俄关系的可持续性,体现在双方围绕共同发展所开展的合作实践上。基于世代友好理念,双方挖掘互补合作潜力,在经贸、能源、新兴领域等方面实现了利益的相互融通与成果的共享。这种合作超越了零和博弈的思维,呈现出相邻国家通过优势互补实现共同发展的可能路径。
能源与贸易领域的互补性合作与持续增长。中俄经贸合作规模较大且增长较为稳定。中国连续16年成为俄罗斯第一大贸易伙伴国,双边贸易额从2018年突破1000亿美元,到2024年达到2448.19亿美元,2026年第一季度仍保持14.7%的增速。能源合作是双方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俄罗斯连续多年是中国石油进口的第一大来源国,2025年天然气进口量占中国天然气进口总量的29%。在这种互补性较强的合作模式中,俄罗斯获得了稳定的能源出口市场,中国则获得了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能源资源保障。能源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为两国经贸关系的整体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双方都从这一合作格局中获得了实际利益。
合作领域从传统能源向新兴领域逐步拓展。在传统能源合作的基础上,中俄合作正在向更广泛的领域延伸。两国正推动合作从能源向高科技、金融、农业、跨境电商等新兴领域扩展。在投资领域,2024年中国对俄罗斯直接投资流量达到创纪录的42.74亿美元,同比增长了700%,截至2024年底,中国对俄直接投资存量达到157.5亿美元。这表明双方的合作正在从商品贸易层面,向产能协作与资本融通层面延伸。在农业合作方面,俄罗斯对华农产品出口出现显著增长,既丰富了中国市场的供应来源,也为俄罗斯农业拓展了重要的海外市场。这种多领域的合作模式,使两国经济联系更加多元和紧密,有助于降低对单一合作领域的依赖,增强双边经贸关系的韧性。
“世代友好”理念下的共同发展与成果共享。中俄合作的目标之一是促进两国经济社会发展。两国都乐见对方的发展与进步,并从对方的发展中获得实际益处。双方秉持“守望相助、深度融通、开拓创新、普惠共赢”的理念,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贸易便利化、金融合作等方面开展了多项务实合作。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等重大能源项目建成投产,为两国能源合作提供了可靠的物理通道;两国本币结算规模不断扩大,降低了汇率风险和交易成本。这些合作促进了各自国家的经济增长,也为边境地区民众的生活改善提供了条件。中俄关系的发展历程显示,大国之间可以通过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方式,实现共同发展的目标。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能够经受住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保持发展的定力与韧性,不断跃上新台阶,关键在于找到了国与国正确相处之道,走出了一条国与国交往的新道路,成为大国合作的典范。
《学习时报》(2026年05月29日 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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