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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治理倡议:推动全球治理变革与创新的中国方案

来源:当代中国与世界 责任编辑:卫芸辉 发布时间:2026-01-15
全球治理倡议:推动全球治理变革与创新的中国方案

刘贞晔,中国政法大学全球化与全球问题研究所副所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刘皓然,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全球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

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全球治理倡议内涵丰富,为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的全球治理变革与创新提供了新动力、新理念、新知识和中国方案。五大理念为全球治理变革与创新提供了新的强大动力:“奉行主权平等”凸显了国际公正平等的最硬核价值;“遵守国际法治”为推进全球治理变革提供了应遵循的尺度;“践行多边主义”为全球治理变革提供了合法性支撑;“倡导以人为本”指明了全球治理变革与创新的根本目的;“注重行动导向”为全球有效治理提供了方法和路径。在新理念、新知识的供给方面,全球治理倡议为全球治理变革提供了更具包容性和建设性的理念框架,内涵更为丰富的平等、公正理念和“民主化”价值理念,更具权威性和严谨性的法治保障与制度依托,以及更具引领性的共商共建共享核心理念与价值。全球治理倡议切中当今时代四大全球治理赤字之弊,有力回应了全球治理存在的代表性不足、机制权威性遭到侵蚀和有效性有待提升等三大短板,是指引全球治理变革的中国方案。

关键词

全球治理 全球治理倡议 全球治理变革 中国方案


2025年9月1日习近平主席在我国天津举办的“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首次提出了全球治理倡议,这是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之后,中国提出的又一重大全球倡议。全球治理倡议适应了当今国际社会亟需应对和解决全球性挑战不断增多以及主要西方国家肆意践踏和破坏国际规则的迫切要求,顺应了国际社会的急切期待,切中时代重大课题,凸显了中国的责任担当。

进入二十一世纪第三个十年以来,世界秩序持续变革,新的动荡因素频频呈现,大国合作基础遭受冲击和破坏,冲突和危机频发,全球治理赤字和困境进一步加重。个别大国推行单边主义、霸权主义和各种霸凌政策,肆意采取歧视性和排他性安排,对全球治理规则和各国合法权益造成巨大伤害和挑战,全球治理向何处去?如何变革全球治理?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全球治理倡议正是聚焦于这样的时代课题,作出了“构建什么样的全球治理体系,如何改革完善全球治理”的时代解答。

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全球治理倡议包含了五大核心原则:奉行主权平等、遵守国际法治、践行多边主义、倡导以人为本和注重行动导向。这五大核心原则为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的全球治理变革与创新提供了新动力、新理念和新方向,为推动全球治理变革与创新提供了中国方案。

一、全球治理倡议为全球治理变革与创新提供了新动力

全球治理倡议提出的五大核心理念内涵丰富,为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的全球治理变革与创新提供了新的强大动力。

(一)“奉行主权平等”理念凸显了国际公正平等的最硬核价值

主权平等在国际政治中应该是最硬核的价值,它在历史上是通过十七世纪的三十年战争以及《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和《乌德勒支和约》等一系列战争与战后条约确定下来的。主权平等体现了国际社会成员在法律地位上的平等性,同时也反映了国际社会对各个主权国家所拥有的平等政治地位和国际政治生活中的平等权利义务的肯定与保障。“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是国际社会平等成员,理应平等参与决策、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基于这一硬核价值,主权平等原则发展出了支撑现代国际政治秩序的一系列重要国际规范,如主权与领土完整、不干涉内政、自由贸易、平等互惠、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等,这些规范与主权平等原则“相互补充、彼此强化,已经联动形成一种全球规范网络”,成为指引国际社会各类行为体行为的基础性规范和原则。

虽然主权平等的硬核价值在国际政治发展史上已经被牢固地树立起来,但是长期以来某些大国依然奉行强权政治与霸权逻辑,严重挤压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生存空间,国际组织等全球治理机制成为大国攫取私利的工具,导致全球治理出现严重赤字,许多全球治理议程裹足不前。“奉行主权平等”理念突出强调“坚持各国无论大小、强弱、贫富,都在全球治理中平等参与、平等决策、平等受益”,强化了主权平等的价值内核和一系列基础国际规范的重要性,伸张了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上平等的代表权、发言权、决策权和受益权,为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奠定了坚实的价值基础。

(二)“遵守国际法治”为推进全球治理变革提供了应遵循的尺度

“遵守国际法治”意味着国家必须遵守国际法律制度与规则的规定,国际法律制度和规则界定了国家行为的合法性边界,是国家行使权力的“最终裁决者”。同时,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更是衍生出了国际政治生活中的一系列国际规范,引导、塑造和约束着国家行为。国际社会强调要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就是强调国际社会要充分发挥其作为“机制的机制”“安排的安排”的作用。这些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为国际社会提供了衡量公正合理与否的尺度,为推动全球治理向着公正合理方向发展提供了依据。

遵守国际法治就必须充分兼顾到追求国家自身利益与国际法治规范之间的协调,兼顾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国内治理与全球治理之间的协调统一。国内治理和国际层面的治理都属于全球整体性治理不可分割的部分,两个层面的治理相辅相成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全球治理不仅需要各国依据本国法律对本国实行有效治理,而且需要依据国际法对国际社会实行有效治理。国家治理和国家利益的谋求必须在遵循国际法治的条件下“循法而行”。然而近年来,一些国家奉行自身利益优先,对国际法和国际规则采取“合则用,不合则弃”的工具主义和机会主义做法,使国际法的普遍性与权威性遭到严重削弱,也给国际社会带来“失序”的风险。因此,当今全球化时代,有效的国际法治就需要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的相互协调、补充和支撑,更需要国内治理与国际法治协调进程中对国际法治的尊重和坚守。

同时,“遵守国际法治”理念的提出也为推进全球新兴领域的治理提供了基础性秩序框架。鉴于主权原则的长期存在和深刻影响,以人工智能、大数据、量子计算等为代表的新兴领域在全球治理领域中的合作治理被刻意削弱,取而代之的是泛政治化与泛安全化思维,导致治理共识难以达成,新兴领域治理面临各自为政,走向碎片化的风险。践行遵守国际法治的理念就要求主要大国在新兴领域的议题治理中必须加强合作和达成共识,积极推动治理规则和机制的形成。

此外,遵守国际法治还要求国际体系中的主要大国“要带头做国际法治的倡导者和维护者”,不搞双标,不将少数国家的“家规”强加于人。这也为国际社会树立了衡量是非的标准。遵守国际法治的理念为国际社会加强团结,形成集体合力来抵制主要大国的“不法行为”提供了法治的武器和工具,凝聚了正义的力量,为全球治理变革与创新提供了法律依据和遵循的尺度。

(三)“践行多边主义”理念为全球治理变革提供了合法性支撑

在当今国际政治生活中,随着发展中国家的群体性崛起,其在国际经济和政治舞台上的分量越来越重,多边主义的结构不断产生新的质变:一是联合国等多边治理机构内制约单边主义的力量越来越壮大,霸权主义及其胁迫手段越来越难以行得通;二是在新兴多边治理机构如G20和亚投行中,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在提升,发达国家代表权过剩的局面开始有了扭转;三是多边治理议程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所关注的议程的平衡性也开始有了体现,如G20自杭州峰会后发展议程的设置明显增强。这些都说明践行多边主义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条件支撑。

其实,践行多边主义理念本身也蕴含着重要的正当性和道义性力量。一方面,多边主义本身就是多方协商的一种实现形式和机制,协商本身也具有“平等的民主特性”。另一方面,多边主义本身也包含了多方合作与包容的内涵,这与歧视和排他性安排以及各种有选择的多边主义或者“菜单式多边主义”形成对照。在践行多边主义的实践中,多边机制及其规则越具有普惠性,越远离排他性和小圈子安排,就会越能够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和支持,进而成员国之间的信任度和合作的可能性就会得到提高,合法性也就得到增强。事实上,多边主义无论在价值上还是在实践上,都与尊重主权、平等协商、互利合作、非歧视和非排他等规则紧密相依,践行这些规则和规范必然能够为全球治理提供重要的合法性支撑。

(四)“倡导以人为本”指明了全球治理变革与创新的根本目的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凸显了全球治理的根本目的就是增进全人类的福祉。习近平主席在全球治理倡议中指出:改革完善全球治理体系,就要“保障各国人民共同参与全球治理、共享全球治理成果,更好应对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更好弥合南北发展鸿沟,更好维护世界各国共同利益。”这实际上明确指出了增进和实现各国人民福祉才是全球治理变革的根本目的,只有各国人民都过上好日子,繁荣才能持久,安全才有保障,人权才有基础,全球治理及其变革才具有意义。世界繁荣稳定不可能建立在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的基础上,发展不是任何一个国家独享的特权,而是包括全球南方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共同享有的平等权利。

同时,倡导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也有助于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各国人民是全球治理的根本参与者和受益者。只有以世界各国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目标,推进全球治理及其变革才能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广泛支持并取得实效。在推进全球治理变革中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还意味着应倡导国际关系民主化,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与各国自主选择自己的发展道路,不强加于人。全球治理的规则由各国共同书写,全球事务应由各国共同治理,全球治理的成果应由各国共同分享。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世界各国才能够真正高举团结合作和互利共赢的大旗,推进全球治理变革,共同建设一个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

(五)“注重行动导向”为全球有效治理提供了方法和路径

“注重行动导向”和“力求实效”的理念凸显了对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视。当前全球治理领域面临的治理滞后和久拖不决的问题越来越多,大国在治理合作上的共识越来越难以达成,联合国等国际多边治理机制得不到应有尊重,地区冲突和热点问题难以解决,经济战、贸易战和科技战日益加剧,民粹主义、保守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泛滥,全球治理所处环境日益恶化。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国际社会采取切切实实的治理行动予以推进和解决。

习近平主席在全球治理倡议中特别强调推进全球治理要“注重行动导向”,要“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统筹协调全球行动,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打造更多可视成果强调突出优先事项,力求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果和收获”。全球治理领域近年来出现的许多重大治理议题的解决变得极为迫切和重要。同时,全球治理的新议题也日益增多,像人工智能、量子技术、高超音速和生物技术等新科技的迅猛发展及其在军事领域的应用,给全球治理带来极大不确定性风险。“注重行动导向”理念为上述议题领域的治理规划了优先事项。全球治理倡议概念文件指出,下一步治理行动要“优先考虑在国际金融架构改革、人工智能、网络空间、气候变化、贸易、外空等治理紧迫性突出、治理赤字较大的领域,以及坚定维护联合国权威和核心地位,支持联合国落实《未来契约》等方面加大沟通合作,积极凝聚共识、锁定成果,争取早期收获”,并为这些优先事项的有效治理提供了重点突破的路径。

同时,全球治理倡议还蕴含了重要的治理方法论,对于推进全球治理的方法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全球治理倡议指出,推进全球治理变革,一方面要坚持开放包容精神,注重同各方加强沟通协调,注重凝聚广泛共识,力求务实合作;另一方面也要倡导全球治理事务共商、平台机制共建、合作成果共享,重视共商共建共享的治理原则的实施。这些方法论层面的要旨对于丰富全球治理的方法和路径,积极探索全球安全领域的沟通和共识达成,有效推动安全合作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二、全球治理倡议为全球治理变革提供了新理念、新知识

全球治理倡议包含了一系列重要价值和原则,为全球治理提供了变革与创新的新理念、新知识。

(一)全球治理倡议为全球治理变革提供了更具包容性和建设性的理念框架

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中方愿同各国一道,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携手迈向人类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全球治理倡议提出的终极目标,充分体现了其与传统上西方国家主导的治理话语与理念的不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超越零和博弈与集团对抗的旧思维,主张合作共赢,寻求各国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它强调平等、包容、共享,反对霸权、排他、垄断,其逻辑是互利共赢,是正和博弈。而传统上西方国家主导的全球治理话语和理念则很大程度上带有西方中心主义色彩,要么是以二元对立思维看待他者,如用“文明冲突论”和“修昔底德陷阱”等理论话语塑造敌对者;要么是以绝对安全和自身利益优先的零和博弈与冷战思维对待他者。这种二元对立思维和以自我为中心的利益取向给国际社会带来的不是和平与合作,而是排斥、割裂和对抗。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指引下的全球治理倡议则倡导沟通、对话、协商、合作,重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诉求,主张通过改革完善全球治理体系,保障各国人民共同参与全球治理、共享全球治理成果,为更好应对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更好弥合南北发展鸿沟、更好维护世界各国共同利益提供了更具包容性和建设性的理念框架。

(二)全球治理倡议为全球治理变革提供了内涵更为丰富的平等和公正理念

全球治理倡议提出的五大理念坚持主权平等、规则平等和共商共建共享,为全球治理变革提供了内涵更为丰富的平等与公正理念:一是坚持主权平等,主张各国无论大小、强弱、贫富都有权在全球治理进程中平等参与、平等决策、平等受益;二是强调要确保国际法和国际规则平等统一适用,不能搞双重标准,不能强加于人;三是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全球事务由大家一起商量,治理体系由大家一起建设,治理成果由大家一起分享,不能搞单边主义;四是坚定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以促进共同发展为各国人民带来更大获得感、以更好应对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为各国人民带来更大安全感、以更好促进不同国家和群体共同利益为各国人民带来更大幸福感。

上述内涵丰富的平等与公正理念也为全球治理指引了明确的公正合理方向:一是全球治理变革必须坚持主权独立平等原则,尊重各国自主选择发展道路和社会制度的权利;二是全球治理必须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维护联合国权威及其在全球治理中的主要平台地位;三是全球治理必须恪守国际法治,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四是全球治理必须积极倡导和推动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新型国际关系的建立,坚定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三)全球治理倡议为全球治理变革提供了价值维度更为丰富的“民主化”理念

全球治理倡议提出践行多边主义,倡导主权平等与国际关系民主化,对西方主导的全球治理体系提出了有力的矫正。具体来说,一是深刻揭示了全球南方代表性严重不足的问题,指出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群体性崛起,有必要纠正全球治理体系的不公平不合理之处,积极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提升全球南方的代表性和发言权,努力使全球治理体系更多体现和反映大多数国家利益和诉求。二是提出要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多边主义的要义是国际上的事由大家共同商量着办,世界前途命运由各国共同掌握。”三是提出要秉持开放包容精神,同各方加强政策沟通协调,积极凝聚广泛共识,是对长期以来西方主导国家在全球治理体系中搞规则歧视和封闭排他等阻碍全球治理发展的西方中心主义的有力矫正。

全球治理倡议的上述要义和主张有助于破解全球治理民主化赤字,为全球治理领域的国际关系民主化理念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一是全球治理必须关照到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诉求,坚持平等对话和政治协商解决分歧,反对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二是全球治理必须重视各国利益诉求与合理关切。人类是不可分割的命运共同体,各国主权和发展利益彼此平等,任何国家正当合理的利益诉求与关切都应得到重视和妥善解决,不应被长期忽视和系统性侵犯。三是全球治理必须坚持通过对话协商、互利共赢、和平合作来推进。国家之间要通过政治对话与合作加强政策沟通,增进互信,化解矛盾,管控分歧,坚决反对滥用单边制裁和“长臂管辖”等霸凌行为。

(四)全球治理倡议为全球治理变革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依托

全球治理变革需要稳定有序的国际秩序,全球治理倡议提出遵循国际法治的理念为国际秩序稳定提供了基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律体系为国际秩序的稳定和全球治理提供了基本秩序和制度依托。八十年来,这一系列规则机制和国际法律体系为防止大规模战争、规范国家行为、推动国际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总体上维护了世界秩序稳定。因此,全球治理倡议强调联合国的权威和地位必须得到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等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必须得到全面、充分、完整遵守,必须确保国际法和国际规则平等统一适用。

全球治理倡议倡导的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等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为核心的国际法治理念,为当下“规则之争”提供了判断是非的重要准绳。当前西方主要大国为掩盖自身对国际法治的肆意破坏和随意曲解,常常以维护“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之名对中国等坚持国际公平正义的国家进行污蔑。美国著名国际关系学者史蒂芬·沃尔特(Stephen Walt)就曾鲜明地批评道,美国提出的“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不在于谁更为重视和遵守,而是“谁来决定哪些规则在何处适用。”美国在自身利益面前常常采取“合则用不合则弃”机会主义做法,对超出国际规则之外的美国一己私利更是采取“长臂管辖”“渗透规则”,“以国内法规则凌驾国际法规则,以少边规则侵蚀多边规则”。

同时,国际法治还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处于弱势地位的国家维护国际规则和公正秩序,捍卫自身利益提供了重要的斗争工具。长期以来,美国等少数西方国家在亚非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推行霸权主义,对不服从其霸权秩序的国家肆意打压,甚至是实施经济封锁和军事恫吓。这种强权政治行径严重破坏了国际规则,使不少地区的国家间关系和国际秩序处于非常不正常的状态。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律体系就成了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最主要斗争工具,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就成了主要的斗争场所。维护联合国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仅需要大国发挥带头作用,更需要广大发展中国家团结起来,以集体的力量共同维护国际公正秩序,进而也才能够真正捍卫自身利益。

(五)践行多边主义的理念为全球治理提供了共商共建共享的核心理念引领与价值支撑

习近平主席在全球治理倡议中提出“践行多边主义”,就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加强团结协作,反对单边主义”。多边主义在全球治理倡议概念文件中被明确界定为是全球治理的“基本路径”,其核心是践行“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旨在直接回应单边主义、霸权主义和各种破坏多边主义的自我利益优先的行径所引发的全球治理困境,从而为全球治理变革与创新提供核心理念引领与价值支撑。

践行多边主义理念为国际社会共同维护多边主义的核心平台联合国的地位和权威,切实发挥联合国在全球治理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提供了合法性支撑,为全球治理变革与创新“划定了‘守正’的理念边界”。

同时,践行多边主义的理念突出强调了要以“真正的多边主义”反对各种各样的“伪多边主义”。特别是某些西方大国在国际舞台上常常以多边之名行单边之实,搞经济政治军事上的对抗性“小圈子”给全球治理制造了诸多困难。

(六)全球治理倡议提出的五大理念为建构全球治理自主知识体系提供了重要启发

全球治理倡议倡导世界各国应共同努力,“携手探索全球治理完善之道”,发达国家要切实履行责任,发展中国家也要积极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因此,推进全球治理改革与完善,就必须积极挖掘世界各国治理实践经验和成果,以丰富的治理实践经验和成果为全球治理变革提供新理念、新知识。中国作为全球治理舞台上具有重要影响力和实践能力的大国,在长期以来的国家治理实践和近年来的全球治理参与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治理成果,积累了宝贵的治理经验,国家治理中取得的“脱贫、提质、增效”的治理成果与全球治理实践中打造的“一带一路”、亚投行、新发展银行以及创建新治理机制的经验,都有必要进行深入挖掘,总结和提炼出指导全球治理变革与完善的新理念、新价值和新知识,并用以推动构建适应中国参与和引领全球治理发展需要的自主知识体系。

三、全球治理倡议凸显了全球治理创新和突破的主要方向

全球治理倡议提出了全球治理的五大核心理念,并在概念文件中提出了下一步行动的优先事项,这为国际社会进一步破解全球治理四大赤字,克服全球治理存在的发展中国家代表性不足、治理机制权威性遭受侵蚀和有效性有待提升等三大短板,提供了治理创新和突破的方向。

(一)捍卫主权平等,积极推进“治理平权”

主权平等是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的基石。为此,国际社会需要毫不动摇地捍卫主权平等原则,坚持以联合国为全球治理的核心平台,将主权平等原则落到实处,优先实现全球治理结构上的创新和突破。

首先,“全球南方”国家要联合自强,实现全球治理主体结构的突破。“全球南方”国家是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和国际秩序重塑的关键力量,要积极创建南方国家加强联合的机制,使得“全球南方”国家在金融、贸易、发展、气候变化、生态和新兴经济与科技等领域团结起来,共同创建新的治理规范,共同抵制和制约西方主要国家对国际事务的主导和垄断。其次,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唯一的发展中国家,要坚定地站在发展中国家立场,积极为广大发展中国家争取发展权、代表权和各种应有权益。再次,主要大国应增强维护世界秩序稳定的责任担当,主动约束自身行为,带头做国际法治的倡导者和维护者,带头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最后,中国作为新型国际关系的倡导者和推动者,要积极践行和推进“以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为核心特征的新型国际关系和大国关系,带头做推进新型国际关系的建设者和贡献者。作为在世界上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大国,中国要在全球治理中积极推进大国间协调与合作,努力降低大国对抗风险,积极推进大国间的共识形成和有效合作。在新兴治理领域积极推进治理规则和体系建设上的“治理平权”,使得中小国家有权在新兴领域治理进程中平等参与、平等决策、平等受益。如中国支持联合国设立“人工智能独立国际科学小组”和“人工智能治理全球对话”机制等。

(二)践行多边主义,维护和加强联合国的地位与作用

面对当前主要大国对多边主义的破坏,全球安全治理要取得突破就必须积极实现多边主义创新。一是必须积极动员和团结一切国际进步力量,努力维护主权平等原则、遵守国际法治,捍卫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做到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二是在当前美国大肆推行自我利益优先和滥施单边霸凌政策,国际规则频遭破坏的情况下,中国作为世界上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大国,必须广泛团结一切国际力量反对和抵制美国的单边主义和各种小圈子集团式的“伪多边主义”;三是要坚持和倡导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以及“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秉持开放包容精神,积极推动构建能够体现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意志和意愿的新型治理机制和平台,推动构建全球、区域和双边层面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为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提供强有力的机制平台。

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需要维护联合国作为全球治理核心平台的权威地位。“联合国作为多边主义的核心,是现代多边体系的支柱,是对话、合作和采取集体行动的平台”,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多边机制仍然是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稳定器”。国际社会应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妥善处理安理会改革问题,巩固联合国在全球治理中不可替代的关键地位。新兴大国和“全球南方”国家积极推动在安理会改革进程中优先考虑“提升发展中国家代表性和发言权”,切实改变安理会组成南北失衡、发达国家代表性过剩的局面,不能使安理会“成为大国或富国俱乐部,更不能成为搞政治对抗的角斗场”。

应充分发挥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多边机制的建设性作用,通过加强国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冲突,增强国际多边机制的有效性。例如上合组织秘书处除了与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和联合国反恐怖主义办公室持续合作外,还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旅组织和移民组织建立了伙伴关系。

积极推进联合国改革,支持联合国在实现治理有效性的基础上增强其权威性。一是要积极支持联合国在维和、发展、气候变化、卫生以及新兴治理领域等各种议题上创新机制,发挥更大作用。二是要积极团结一切积极进步力量实现在联合国事务上的合作,将全球南方国家行之有效的治理经验和理念带进联合国,提升联合国的治理有效性和合法性。三是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大国,应积极带头支持联合国发挥更大作用,在维护联合国权威等方面作出更大贡献。例如,中国近年来缴纳的联合国会费已经上升到超过百分之二十,派出的联合国维和队伍最多,今后还应该在发展、气候变化、公共卫生治理和新科技治理等领域支持联合国发挥更大的作用。四是全球南方国家必须在联合国事务上加强团结,形成塑造联合国和国际机构治理议程和规范的合力。

(三)推动国际法治创新,助力中国引领全球治理变革与发展

国际法是国际秩序的“压舱石”。全球治理要取得实效和进展必须有一套行之有效且具权威性的国际法律体系和制度。这就要求大国必须在国际体系中发挥带头作用,遵守和维护国际法律体系的权威;国际社会也需要团结一致,发挥监督和制约作用,抵制和约束单边主义和国际规则破坏者的行为;国际法治也要不断创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环境和治理任务。

当前国际法治面临体系大国单边主义和霸权主义的严峻挑战,国际法治必须从话语理念和机制建设等多个层面推进创新。推进国际法治创新必须高度重视全球治理实践中话语理念创新带来的重要机遇,积极推动从话语到制度的转化。“制度变迁的核心动力是通过权力的选择和支持将一些特定的观念变成制度”。话语理念的制度化转化程度与治理实践的创新程度高度相关,话语理念的制度化转化程度越高,对治理实践的引导力就越强,治理创新和取得新成效的可能性就越大。当前,新兴国家作为全球治理体系中最有活力的推动力量,正在通过一系列创新性治理实践产生了一系列全球治理的创新性话语和理念,如中国领导人提出的四大全球倡议,“一带一路”倡议、新型发展融资机制与理念以及在处理国际关系上提出的“国际关系民主化”“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一系列创新性理念和话语。这些创新性理念和话语通过新兴国家以及新型治理机制和平台的实践,正在引领全球治理向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但是,新兴国家还需要积极与国际社会团结合作,携手共同将这些理念话语通过治理实践转化为一系列国际规则和法律制度,这些创新性话语和实践才能够转化成稳定的治理机制,成为全球治理体系的稳定组成部分,也才真正能够推进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

中国作为全球治理体系中具有重要参与和引领能力的大国,有必要积极总结自身的治理经验,通过自身的治理实践将其中富有成效的治理成果转化为推动国际法治创新的新知识,从而为推动全球治理自主知识体系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提高我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能力,着力增强规则制定能力、议程设置能力”。在参与和引领全球治理发展与变革的实践中,中国作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探索,如倡导“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创建新型发展融资机制亚投行和新开发银行、创建国际调解院、发布四大全球性倡议并积极付诸治理实践,甚至也包括创造性提出“一国两制”构想并成功解决香港和澳门主权和平回归等。这些丰富且具有创新性的治理实践为国际法治创新提供了宝贵的新成果、新经验和新知识。

中国在一系列新兴领域的国家治理实践和全球治理参与也为国际法治创新和全球治理变革提供了重要经验和知识。例如中国在数字经济、网络主权和数据跨境流动监管、人民币数字化和跨境支付、国际投资便利化、绿色能源贸易等领域取得显著成就,在相关领域的立法、司法、执法及其国际协调与合作方面取得了重要的成果。这些成果一方面能够为相关领域立法和机制建设提供重要实践经验和创新性治理资源,另一方面也能够为推动新兴领域的全球治理向着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提供可行的路径。例如2024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由中国牵头、140多国联署的《加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决议》,倡导在人工智能治理中贯彻公平正义,致力于通过技术普惠提升发展中国家的人工智能能力,缩小数字鸿沟,推动人工智能的包容普惠发展。

(四)坚持力求实效,为全球公共产品供给提供有效方案

当前,单边主义抬头,各种排他性的小多边机制和价值观联盟兴起,某些大国的单边主义和多边参与度收缩倾向,导致国际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全球范围的治理诉求,严重削弱了全球治理机制的有效性,使得有效性不足成为全球治理的重大短板。因此,全球治理倡议明确提出“力求实效”原则,旨在建立切实有效的全球治理机制,强化全球治理的可操作性与执行力,为全球治理更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具体而言,全球治理需要坚持“问题导向”的治理思路,将治理焦点从“理念共识”转向“问题解决”,增强全球治理对现实问题的回应力。传统聚焦观念层面的“共识导向型”治理模式强调政治认同与制度合法性,但对现实执行力的关注不足。聚焦行动层面的“问题导向型”治理模式则以应对全球性风险和跨国挑战,尤其以解决在国际社会占比绝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急切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如2022年,中国将全球发展和南南合作基金增资至40亿美元,为发展中国家减贫、粮食安全、公共卫生、气候变化适应等关键领域发展提供支持。在基金的支持下,截至目前,中国与20多个国际组织合作,在60多个国家实施180多个项目,惠及超过3000万人。2023年,中国在首届非洲气候峰会宣布实施“非洲光带”项目,通过物资援助、交流对话、联合研究与能力建设等方式,帮助约5万户无电贫困家庭实现基础用电。截至目前,中国已与乍得、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多哥、布隆迪、加蓬和尼日利亚6国签署“非洲光带”合作文件,项目稳步推进。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开展的一系列务实合作项目增强了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能力建设,为解决其急切需求提供了有效的应对方案,为全球公共产品有效供给提供了成功案例。

但是全球有效治理还需着眼长远和全局,着力于广泛动员和调动全方位资源,必须为持续有效地提供全球公共物品积极寻求可持续的解决方案。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统筹协调全球行动,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打造更多可视成果,以务实合作避免治理滞后和碎片化”,要注重务实合作,共同承担责任,每个国家都应该承担全球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发达国家要切实履行责任,提供更多资源和公共产品;发展中国家也要联合自强,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力求实效”最重要的是要落实全球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全球治理是否管用,关键在于能否解决实际问题”,要实现全球公共产品有效供给和全球有效治理,就必须“注重行动导向”。相应地,全球治理的引领者必须踏踏实实地做实干家、实践派,而绝不能奉行单边主义、霸凌主义和自我利益优先。

(五)全球治理必须重视方法论创新

全球治理倡议概念文件特别阐明,“改革完善全球治理,不是对现有国际秩序的推倒重来,也不是在现行国际体系之外的另起炉灶,而是增强现行国际体系和国际机制的执行力、有效性”。改革和完善全球治理的目的是“使之更符合变化的形势,更及时有效应对各种全球性挑战,更好服务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利益”。这种对待改革与稳定关系的处理,说明中国参与和引领全球治理已经掌握了成熟的方法论,体现了中国在改革和完善全球治理上的战略理性与战略韧性,体现了中国在长期的治理参与历史进程中从全球治理体系被动接受者转变为引领塑造者的战略从容和自信,也体现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的治理风范和担当。全球治理的变革与完善也必须在平衡变革与稳定、大国博弈与合作、发展与安全等方面不断作出方法论上的创新。

四、结语

当今世界,人类社会正经历前所未有的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和历史之变。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有增无减,全球治理走到新的十字路口。“世界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全球治理体系?如何改革全球治理体系?”成为需要回答的时代课题。2025年9月1日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提出来的全球治理倡议正是对这一时代课题的重要回答。全球治理倡议提出的五大理念内涵丰富,切中当今时代四大全球治理赤字之弊,有力回应了全球治理存在的代表性不足、机制权威性遭到侵蚀和有效性有待提升等三大短板,是指引全球治理变革的中国方案。

这一方案积极为全球治理变革提供新动力和新理念,推进“治理平权”,创新多边主义和国际法治,为全球公共产品供给提供有效方案和加强全球治理变革的方法论创新,成为推进全球治理变革与创新的核心内容。在当今国际舞台上,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已经崛起的新兴大国,理应以“勇担大义、笃行大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推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与完善,不断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以更多更好的治理成果造福全人类而不懈努力。

《当代中国与世界》(2025年 第4期)

【责任编辑:卫芸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