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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合作助力中国—中亚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倡议

来源:当代中国与世界 责任编辑:卫芸辉 发布时间:2025-02-05
科技创新合作助力中国—中亚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倡议

秦海波,新疆大学社会科学处副处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李玉昆,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

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科技创新合作成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福祉和应对全球性挑战的关键力量。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与中亚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在科技人文交流、联合研究平台建设、技术转移转化等方面取得了相当的进展和成就。新时期中国与中亚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空间广阔,但仍面临地缘政治挑战、顶层设计不够完善、合作模式还需提升等诸多风险障碍。未来中国和中亚国家可通过完善顶层设计、强化基础支撑、创新合作模式等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合作效能,助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一带一路” 科技创新合作 高质量共建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科技创新合作始终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科技人文交流持续拓展,联合实验室建设成果显著,科技园区合作务实推进,技术转移转化不断提升,形成了多层次、交互式、宽领域的合作局面。随着“一带一路”建设进入以高质量发展为特征的新阶段,科技创新合作的前景更加广阔,成为“一带一路”国家共同应对新技术革命、解决发展挑战、改善民生福祉的关键力量。

2023年10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宣布,中国将把“推动科技创新”作为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八项行动之一。时隔不久,习近平主席又专门为首届“一带一路”科技交流大会发来贺信,充分反映了习近平主席对“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的高度重视,为构建更加紧密的创新伙伴关系指明了前进方向,为推动共建新丝绸之路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亚是“一带一路”倡议的发轫之地,过去十年以来中国—中亚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科技创新合作是其中的亮点和增长点。面对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新起点,中国—中亚科技创新合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顶层设计、技术差距、人才短缺等问题仍然制约着双方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本文分析梳理了中国—中亚科技创新合作的已有成效和现实挑战,研判了未来科技创新合作的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以期为中国—中亚彼此进一步释放科技创新合作潜力,助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供智力支持。

一、科技创新合作对中国—中亚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作用

(一)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是共建‘一带一路’最重要的力量源泉”。中亚国家经济结构比较单一,科技创新合作能够促进中国与中亚国家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优势互补、推动中国与中亚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中亚国家天然气、金、铀等矿产资源储量位居世界前列,但受科技创新能力的限制,仅依靠自身难以进行高质量勘探开采和深层次加工。中亚国家通过引进中国勘探、开采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实现产业链向上游升级,如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和哈萨克斯坦通过科技创新合作,将铀矿开发、芯块和组件加工等技术转移到中亚国家,推动哈萨克斯坦铀矿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为中国带来了大量金属铀资源储备。中国与中亚国家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合作,札纳塔斯风电场、图尔古松水电站、阿拉木图光伏电站等新能源合作项目切实助力中亚国家向低碳经济转型,为中亚国家经济结构多样化开创了新前景。中国也利用中亚自然优势和市场潜力寻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点,乌兹别克斯坦现已成为中国风电机组出口量最大的国家,中亚地区单体规模最大的风电项目也由中企投建,技术、人才和资本在中国与中亚之间得到了充分流动。

(二)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的重要手段

当前,人类社会正面临着全球经济复苏乏力、气候变化形势严峻、数智转型工作复杂等多重挑战。面对全球性挑战,仅依靠单一国家力量往往难以应对,科技创新合作能够汇聚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优势力量,共同解决困扰世界各国人民的共性问题。如新冠病毒(COVID-19)大流行期间,中国和中亚国家在疫情预防、诊断和治疗手段开发方面开展联合科研,有效缓解了全球性公共卫生危机对中国与中亚国家的冲击。同时通过加强实验室建设、人员培训等方面合作,共同打造高效有力的公共卫生体系,有力提升了中国与中亚国家应对和预防全球性公共卫生危机的能力。科技创新合作能够加速技术创新的步伐,为破解世界性难题提供有力支撑。如面对粮食危机、能源危机等全球性危机,通过合作开发和推广智慧农业、绿色能源、可再生能源等技术,能够有效保障区域粮食安全、推动中亚国家绿色低碳转型。

(三)增进政治互信和民心相通的有效途径

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建立在共同的合作意愿基础之上,开展科技创新合作本身就蕴含着政治互信,开展联合研发、科技人才交流培养合作的过程同样也是促进多方相互理解的沟通过程。科技创新合作涉及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交往,其过程会直接或间接地延伸到人文层面。联合人才培养、合作交流论坛等为中国与中亚国家的民众得以面对面交流,专业领域的互动为深入了解彼此的文化和价值观提供了机会。科技创新合作赋能农业等传统产业能够让中亚人民享受科技带来的便利,海外科技示范园区、海外联合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的长期运行,为增强当地民众对中国的认识和了解、增进“一带一路”民心相通提供了基础保障。中国与中亚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超越了简单的经济利益,不仅能够促进信息技术、能源、医疗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更能够直接改善中亚地区人民的日常生活状况。如中国—哈萨克斯坦传统医学中心已为超过5000名患者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疫情期间中国与中亚国家在疫情预防、诊断和治疗手段开发方面开展联合科研,更加积极地开展疫苗研发、生产和采购合作,使得中亚人民能够直接参与其中并获益,切切实实感受到来自中国的善意和帮助,增强当地人民对中国的友好情感。

二、“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中亚科技创新合作取得的积极进展

(一)积极推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

2017年5月,习近平主席在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提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宣布中国愿同各国加强创新合作,开展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联合实验室、科技园区合作、技术转移等合作项目。中亚国家积极响应,将科技创新合作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相结合,与中国逐步建立了多层次、多领域的合作格局。合作机制更加健全,包括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项目,以及企业间的技术合作。合作领域从传统的能源、交通等拓展到生物医药、新能源、农业科技等高新技术领域,建立了联合实验室等多种合作平台。合作形式也从单纯的技术引进,向联合研发、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方向深化。2023年,中国与中亚五国领导人在《中国—中亚峰会西安宣言》中提出“构建更加紧密的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明确指出“各方鼓励拓展人工智能、智慧城市、大数据、云计算等高新技术领域合作”,为高质量推进科技创新合作指明了方向。2023年以来,中国与中亚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项目投资明显增加,落实了一系列具有示范效应的重大项目。如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签署加强航空航天技术领域合作的政府间协议;西北工业大学与哈萨克斯坦国立大学签署关于通过微小卫星进行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相互谅解协议。

(二)积极搭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平台

科技创新合作平台是开展“一带一路”科技合作的重要载体,我国与中亚国家通过搭建科技创新合作平台,推动了中亚国家科技进步与发展。一方面,我国围绕中亚国家实际需求共同建设“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支持中国与中亚国家科研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效促进中国与中亚国家科研合作。如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共建旱区农业“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在盐碱地治理开发、节水灌溉、绿色农业等领域开展合作研究,成功研发并推广太阳能喷灌机、智能水肥一体化灌溉设备,为中亚国家农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中国与塔吉克斯坦共建煤电能源清洁转化及高效综合利用“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将中国煤炭清洁开采、高效转化、电力装备到成套工程建设以及运行维护等技术推广到塔吉克斯坦,助力塔吉克斯坦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中国与中亚国家共同开展科技示范园区合作,不断激发科技创新活力。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与哈萨克斯坦共建农业科技示范园,将中亚农业耕种的地理优势和高校的农业科技优势相结合,智能水肥一体化灌溉设备、苹果专用授粉树品种等新科技成果在园区研发并应用带动了哈萨克斯坦与中亚其他国家的农业发展。此外,中国与中亚国家积极共建技术转移平台,对推动科学技术成果向中亚国家转移和应用具有重要意义。中国—中亚科技合作中心为中国和中亚国家间科技合作、产业升级、人员培训交流等提供了良好平台,并在有色金属冶炼、地质勘探、石油、化工、农业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中国科学院中亚药物研发中心带动了中国与中亚国家在药物生产、研发等领域的合作,用科技带动中亚国家制药行业发展进步。

(三)积极推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成果赋能

科技创新成果推动传统领域实现新发展。中国与中亚国家在农业、纺织、交通等领域的合作日益密切,一系列先进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和合作示范园区、科技合作研究机构的建立,为区域发展注入了新活力。中哈现代农业产业创新示范园通过农业技术合作推广设施大棚、节水灌溉、无土栽培、科学滴灌等现代先进农业技术等,不断提升作物产量和质量。中泰新丝路塔吉克斯坦农业纺织产业园的建设充分发挥了丹加拉地区优越的光照条件,通过先进的数字智能化农业机械和纺织设备,实现棉花产业规模化发展,极大提升了优质长绒棉花加工能力,助力塔吉克斯坦的纱织产品进入全球高端市场。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铁路项目为欧亚运输提供了新方案,进一步提升区域互联互通水平,促进区域互联互通、提升合作效率、推动经济发展和加强人文交流等方面对传统领域的赋能作用。中国与中亚国家在绿色、数字、健康等新领域的科技创新与合作为共建国家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在绿色领域,针对共建国家存在的能源结构不合理问题,主动对接中亚需求,助力其跳出发展怪圈。针对哈萨克斯坦的电力生产结构单一问题,2018年将札纳塔斯风电项目列入合作重点项目清单,项目采用中国风电技术,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11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28.9万吨。在数字领域,积极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数字科技合作。中国电信和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家启动了“丝路光缆项目”,提升中国与中亚国家之间的信息通信传输能力。在健康领域,习近平主席于2016年提出“健康丝绸之路”,引导中国医疗服务进入中亚国家,提升共建国家的健康水平。华大基因和乌兹别克斯坦进行合作,建设年检测能力超百万例的精准医学检测实验室,为乌兹别克斯坦提供全面的医学检测、临床科研等服务。

三、新时期中国—中亚科技创新合作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一)全球科技合作的不确定性持续增加

美国和部分西方国家大搞逆全球化,将科技作为与中国战略竞争的核心,将大量中国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列入“实体清单”,在美华裔科学家遭受驱逐,阻断了知识、技术、人才的流动,对其他国家间的科技创新合作也造成“恐惧效应”。中亚地区地缘位置的特殊性以及较大程度依赖外部援助又使得西方各国竞相介入中亚国家内部事务。如美国、欧盟推出“全球基建计划”用于抗衡“一带一路”倡议,俄罗斯在中亚地区极力推行欧亚一体化战略,导致中亚国家在选择科技创新合作伙伴时进行战略权衡,增加了中国与中亚的科技合作的难度。外部环境的不稳定性也制约着科技创新合作的广泛开展。

(二)顶层设计与机制保障有待完善

中国与中亚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主要以双边机制为主,如中乌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科技合作分委会、中国(甘肃)—塔吉克斯坦食品检测与研发联合实验室等。但不同国家间的科技体系存在较大差异,中国与中亚国家在科技政策、法规和标准方面各有不同,科技创新合作可能存在合作主体、目标、形式等不匹配的问题。如中国专利划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三类,而土库曼斯坦分为发明专利、临时发明专利、药品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多种类型,缺乏统一的标准使得各合作方在技术层面难以达成共识,加大了科技创新合作的不确定性。科技创新合作的可持续保障措施有待加强。中亚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相较于中国仍处于较为薄弱的阶段,每个国家的科技创新发展任务和目标处于不同层次。如部分国家的法规政策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矛盾,也会出现政府要求遵守未公开法律的情形。《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数据显示,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营商环境排名分别为第80位和第106位,科技创新合作的可持续性仍存在较大挑战。

(三)中亚国家科技发展基础较差

中亚国家的科技基础相对较为薄弱,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在科研投入、人才培养等方面与中国存在较大差距,限制了其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从研发投入来看,乌兹别克斯坦2021年研发经费占GDP比例为0.13%,吉尔吉斯斯坦仅为0.08%。中亚国家科研投入经费有限,部分科研基础设施陈旧,无法满足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需求,限制了在高精尖领域开展科技创新的能力,也阻碍了“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的深层次推进。由于经济不稳定、就业机会有限、薪资水平较低等原因,大量受过高等教育的专业人才选择离开中亚国家,前往俄罗斯、欧洲等地区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科技人才储备不足直接减弱了中亚国家在与中国开展科技创新合作中的参与度。科技水平的差异致使科技创新合作过程中往往由中国作为主导,而中亚国家处于辅助角色,单向的技术转移也极易导致中亚国家对中国技术的过度依赖。

(四)科技创新合作模式仍需改善

中国与中亚国家科技创新合作多由政府主导,在“一带一路”的框架内达成了多项包含科技合作的协议,涉及能源、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卫生等领域,往往由“政府搭台、企业唱戏”,但实际推行过程中企业等创新主体参与的积极性较弱。如中国与中亚地区在公共卫生领域的科技创新合作大多由国内高校和科研机构承担,缺乏完善的机制与鼓励性政策促进民间企业、组织等灵活性较高的创新主体共同参与到中国与中亚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中。我国与中亚国家的合作更侧重于能源、经贸、公共卫生等领域,科技创新合作往往蕴含在其他合作项目之中,较少将科技创新合作放在首要位置。如中国与中亚国家在石油、天然气等传统能源领域有着深度合作,但在能源深层次加工、新能源等高新技术领域的科技创新合作相对滞后,主要集中在技术转让、设备出口和基础设施建设。在合作过程中又多以单向技术转移为主,更多体现为中国单方面向中亚国家进行技术输出,缺乏多方共同参与的研发合作,难以形成可持续的合作模式,限制了科技创新潜力的充分发挥。

四、科技创新合作助力中国—中亚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实践进路

(一)完善顶层设计,创造良好科技创新合作环境

“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为消除标准、协议、政策法规差异等制度性障碍提供了机会,应继续加强在科技政策、标准规范等方面的协调对接。如在“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框架内加强科技创新政策和发展战略对接,推行共建“中国标准”,在技术层面实现标准统一化,减少因标准不兼容导致的技术壁垒,促进科技创新资源和产品的畅通。继续推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与沿线国家战略发展规划对接,建立双边与多边科技创新合作保护机制,明确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知识产权的归属以及资金使用规范等,保障合作各方合法权益,同时设立科技仲裁委员会或调解机制,维护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启动实施“一带一路”创新创业专项合作计划、科技减贫专项合作计划等,针对困扰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共性问题开展多方合作,如成立国际联合研究中心集中资源攻关核心技术,助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基础支撑,提升科技创新合作的广度和深度

“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主线,交通、能源等大型合作项目是“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内容。科技创新合作本就蕴含在基础设施项目之中,大规模的工程项目也为深化科技创新合作提供了重大机遇。中国与中亚国家的科研机构和高校需要与企业展开合作,如在传统能源合作中鼓励中国和中亚国家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共同开展联合科研项目,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科研成果在中国和中亚各国的市场化应用。可在大型工程项目中设置专项资金,围绕项目中的痛点、难点展开联合攻关,让科学技术直接服务于项目建设,提高科技创新合作的广度。同时将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分析等先进技术集成到基础设施项目中,让传统合作项目实现数字化、智能化,带动中亚国家新兴行业发展,为中国与中亚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提供更多的可能性,提升科技创新合作的深度。大型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长、派出人员多,可以利用项目的时间和人才优势,在建设过程中举办培训班和交流会,提高中亚国家的科技和管理水平,在工程实践中培训出一批懂技术的专业人才。

(三)创新合作模式,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产业效能

创新中国与中亚国家科技合作模式是打破传统合作局限,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中国与中亚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由政府主导,应突破传统的合作模式,将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等共同纳入合作主体。依托中国—中亚投融资合作平台推行中国—中亚科技金融体系,将中国的资本、技术和管理经验等引入中亚国家,如为中亚国家的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专项金融产品,逐步缩小科技水平差距。同时共同建立科技投资基金,为中国和中亚国家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发金融产品,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在人才培养模式上,不仅要为中亚国家培养、培训人才,更要鼓励国内人才“走出去”,在中亚国家开展实地调研、联合研究等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为更加深入开展科技创新合作打下基础。发挥“走出去”专家的优势,合作过程中精准施策,聚焦当地人民群众急需改善的领域,如在精准灌溉、智能施肥等领域进行技术输出,发挥企业在市场中的主体作用,在合作过程中将技术本土化,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迅速转化为产业效能。

五、结语

科学无国界,惠及全人类。当前,中国与中亚国家仍在面对能源危机、公共卫生威胁等全球性治理难题,科技创新合作是破解全球性挑战的重要基础,是助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构建更紧密的“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的必然选择。在中国—中亚峰会、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达成一系列合作协议和共识的支持下,中国与中亚国家势必破除种种阻碍,共同营造一个开放、公平的科技发展环境,一同引领“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为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当代中国与世界》(2024年 第4期)

【责任编辑:卫芸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