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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安全化”态势与推动北极安全治理的中国方案

来源:太平洋学报 责任编辑:戚易斌 发布时间:2024-12-30

张伟鹏,习近平外交思想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摘要:“泛安全化”是对安全概念的滥用,一些国家固守“泛安全化”思维和立场,一味追求绝对安全,泛化安全指涉范围、模糊安全治理边界、渲染安全威胁程度,甚至采用排他性、对抗性的思维、方式和手段,把经贸、科技、人文等问题政治化、工具化、武器化,而战略意义和商业价值不断凸显的北极地区“泛安全化”态势尤需引起重视。作为北极事务的重要利益攸关方,中国始终为实现认识北极、保护北极、利用北极和参与治理北极的政策目标开展北极合作。面对北极地区日益复杂严峻的“泛安全化”态势,应倡导践行弘扬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全球安全观,旗帜鲜明反对单边主义和阵营对抗,通过丰富北极合作议题、建设多元化合作伙伴、增强服务北极治理的能力、塑造积极舆论生态等方式,与各国共同抓住北极发展的历史性机遇,携手应对北极变化带来的挑战,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北极的和平稳定与长远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关键词:“泛安全化”;北极事务;全球安全治理;人类命运共同体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要“完善参与全球安全治理机制”,并指出要“参与引领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明确了我国推动全球安全治理的角色、任务和目标。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力量对比发生深刻变化,大国博弈与局部冲突激烈,各种全球性问题纷繁复杂,全球安全治理面临严峻挑战。一些国家固守“泛安全化”思维和立场,一味追求绝对安全,“泛化拓展安全的边界,混淆安全与发展、治理等问题的界限,甚至采用排他性、对抗性的思维、方式和手段,把经贸、科技、人文等问题政治化、工具化、武器化”,严重破坏全球安全秩序,加剧了全球安全困境。“ 泛安全化” (Over-securitization)不仅出现在地缘政治、国际经济等传统重点领域,还被一些国家引入人工智能、气候变化、深海、极地、外空等新兴安全领域,而战略意义和商业价值不断凸显的北极地区“泛安全化”态势尤需引起重视。中国是北极事务的重要利益攸关方,应携手各方倡导践行弘扬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协力扭转“泛安全化”态势,为实现更加平等有序的北极治理不断提供中国方案,汇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全球安全治理体系的变革。

一、对“泛安全化”态势的理解与阐释

“泛安全化” 是对安全概念的滥用,这一态势的出现与国际社会权力转移、话语权竞争博弈加剧、产业链价值链重构、国际安全秩序规则影响力下降等因素密切相关。纵观当今世界,“泛安全化” 态势愈发复杂严峻,导致国际秩序中的安全意识过度,行为体之间的互信和友好合作关系被冲击,非理性决策和行为风险上升,我们有必要深入理解“泛安全化”的概念本质和具体表现,并从其现实表现中研究这一态势产生的主要动机,这有助于及时准确识别和评估“泛安全化” 产生的风险,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化解其不利影响。

1.1 “泛安全化”的概念辨析

“‘安全’的基本含义就是不受威胁和避免危险”,强调主体利益不受到来自外部和内部的破坏、威胁以及任何其他危害性影响的一种状态。而上升到国家层面,“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泛安全化” 的元概念是“安全”,而“安全” 的实质是“关系”,其本体是一种“关系性实在”。“在社会场域中,安全与伦理中的权利、哲学的正义、政治中自由、经济中的发展、社会中的平等”均密切相关,既是行为体间相互信任的体现,也是开展合作的保障,是各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对待安全问题,“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打造命运共同体,推动各方朝着互利互惠、共同安全的目标相向而行”。就“安全化”而言,公共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设置议题、集成资源、操作应对的“政治化” 过程,而“安全化”作为一种较为“激进”的“政治化”,是直接把公共问题上升为“安全议题”,并通过特别的政治程序与手段予以特别应对。“安全化” 理论认为,“当一项议题被表述为对某一特定参照对象构成威胁,它就是安全议题”。与“安全化”相比较,“泛安全化” 强调“泛”,即广泛、一般、不深入之意,绝非正常“安全化”具有的结果导向,意图用此方式快速汇聚资源和重视,应对以关乎较大范围行为体和民众利益为由,把如经贸、科技等本不属于安全议题的领域,一意孤行上升为安全议题,并加重渲染其威胁程度,实则运用霸权逻辑开展打压胁迫,是基于对自身状态误判的情况下做出的一种非理性的决策和行为方式,是对绝对安全的错误追求和保障安全状态能力的滥用。

目前学界已有一些关注“ 泛安全化” 的研究,主要是对其核心内涵、行为逻辑和国际影响等加以阐释。叶海林认为,目前学界虽未对“泛安全化”有明确定义,但已形成一些共识,如“泛安全化是对原有安全认知和实践的过度突破、泛安全化是一种动态的主客体互构过程”。宋黎磊等认为,“非理性的安全化行为会造成泛安全化的过度安全思维”;郭锐等认为,“ 所谓‘泛安全化’倾向,是指非安全领域的‘安全化’过程或非传统安全领域的过度的传统安全化表现。”与此同时,还有研究聚焦“泛安全化” 陷阱及其跨越、美国霸权的“泛安全化”、南亚及东南亚政治经济形势、日本对华政策等领域。以上研究充分说明,学界对“泛安全化” 概念本质的理解共识较强,但以往研究仍存在三大问题。一是对当前形势下“泛安全化”的表现形式和行为动机研究不够充分;二是对“泛安全化” 态势的中国政策主张的发展历程及其国际影响的分析较少;三是聚焦某一领域政策的“泛安全化”相关研究较多,针对某一区域安全形势的分析较少。本文旨在借鉴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泛安全化” 态势的表现形式、主要动机和破解思路开展学术探讨,并以北极“泛安全化” 态势为例进行实践研究。

1.2 “泛安全化”的表现形式

“泛安全化”是基于对假想威胁的猜测与预估,通过特定的话语叙事和政策包装将经济、文化等非安全议题渲染为具有高敏感度的安全议题甚至安全威胁,是国际体系中行为体力量对比发生变化和规则话语权斗争烈度加剧的反映。一方面,国际社会中行为体间互信的降低正在加剧基于安全视角处理国际关系的路径依赖;另一方面,“泛安全化”也会导致零和甚至负和博弈大行其道,不仅对化解安全风险挑战无益,还会造成行为体间的矛盾愈发突出,给世界和平与安全带来更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泛安全化”不仅是国家安全焦虑的防御性体现,也是一种达成对外战略目标的进攻性手段,其主要表现在泛化安全指涉范围、模糊安全治理边界、渲染安全威胁程度等三个方面。

(1)泛化安全指涉范围

安全是一种特别的政治形式,其范围随着不同时空中人类互动的历史而不断扩大,是一种持续被人类意愿或者行为所建构的现象。国际安全研究中的哥本哈根学派以其建构主义立场与独特的“安全化” 理论,“超越了对安全‘主—客’两分,通过对安全的社会认同要素的研究,在安全分析中引入了‘主体间性’视角,使安全议题形成的选择性与建构性特征凸显出来,”开创了“话语安全” 新语境,为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安全分析带来了安全研究范式的突破。在哥本哈根学派看来,“安全是一种‘话语形态’(Discursive formation)。”作为一种更为激进的政治化描述,“安全化的实质是‘安全议题化’,安全议题的动态发展依赖于安全化行为体、参照主体、参照对象及受众等因素。”基于言语行为视角,“泛安全化” 体现出安全理念的“施动者” 与接受符号信息的“目标受众” 之间的互动关系。“讲述者”通过在更广范围内塑造并丰富安全叙事,意图扩大安全的指涉范围,使“目标受众”相信本不属于安全范围内的议题具有成为安全议题的潜力或已具有相当的敏感性和威胁性,“由此得以要求为处理该威胁而采取紧急和特别的措施,”并不断将其工具化、武器化。

(2)模糊安全治理边界

安全是在特定场域发生的关系状态,它不仅是一事一物没有危险或威胁的状态,而且关联着多行为体的行为偏好和认同建构,反映了在安全问题上社会活动的复杂关系,展现出多重利益、关系、行为在特定范围内的叠加、复合与交织。作为一种安全认同的形成以及在安全认同基础上安全政治的建构,“安全化” 会被拥有隐藏利益的行为体利用,为实现其真实意图的图谋,而执迷于将本不具有安全特征的议题或安全属性不明显的议题渲染为安全议题,并刻意回避良性互动的理性决策,导致对安全的定义过程陷入无限扩大的普遍主义误区,从而进一步加深同处安全场域中的其他行为体的恐惧认知。对安全议题开展有效的治理被认为是应对安全威胁和挑战的必要方式,但当行为体间对安全感的认知存在较大差异,安全治理的边界将会成为意图进行“泛安全化”的行为体的行为工具。在当今国际秩序中,安全议题的种类在扩展,影响深远且广泛,具体表现为国际安全威胁与国内安全威胁之间的边界不再固定,而是风险相互传导,但这并不意味着安全的范围可以无限制扩展,更不应任由安全议题的界定标准在缺少国际共识的情况下被肆意更改。国家安全议程的扩大只是“泛安全化”产生的背景,究其根本是行为体对威胁的识别标准、对驾驭威胁的能力评估和意图对“对手” 或“敌人”开展舆论攻击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3)渲染安全威胁程度

“在‘安全化’的过程中,行为体的选择带有主观性,即为达到特定政治目的,‘安全化’的行为体可能会制造或夸大威胁,造成过度安全化”。这种非理性的行为是导致“泛安全化”这一过度安全思维的主要表现,通过蓄意强化其他行为体“朋友”或“敌人”的身份,使自身在处理对外关系上的包容性与灵活度显著降低。对安全威胁程度的渲染,表现为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呈现出全方位、多议题交叉的非理性安全化,通过议题的安全化将对方立体塑造为如“系统性对手”“全面竞争者”“试图改变国际秩序的破坏者” 等形象。渲染行为能否成功以及程度如何,与所处场域的安全文化密切相关。安全文化是主体间聚焦安全议题的看法影响而形成的符号体系,而具有过度安全思维的非理性决策者则通过不断生产和传播加剧议题敏感性的符号表达,意图将“泛安全化” 塑造为特定场域内具有合法性的理性行为,并掌控对威胁的定义内容和定义规则,一方面同质化各国对于威胁和产生威胁的行为体的认知,另一方面屏蔽各行为体对于经济、文化等非安全议题的争论,但归根结底,渲染安全威胁程度的把握和推进仍取决于行为体对获利程度和地位优势的无休止追求。

1.3 “泛安全化”的主要动机

“泛安全化” 思维和行为的产生,主要源于没有正确认识安全与发展的辩证关系,没有正确处理各国在发展进程中面临的共性安全问题与自身所处发展阶段面临的特殊安全问题之间的关系。当前,国际安全形势面临大国竞争性博弈回归的风险,且全球安全问题的内外联动性、跨域传导性、突变放大性日渐突出,应根据国际安全形势新特点新变化,准确把握“泛安全化”的主要行为动机,以利于科学制定对外方针政策加以应对。

(1)霸权护持

当前国际安全环境复杂多变,以“ 零和思维”“绝对安全”“霸权安全”等为内核的传统安全观念难辞其咎,尤其是强调国际社会中特权的存在,如“合法霸权”,指有能力的、正式组建或合法指定的、能够代表国际社会和人民行使发言权和行动权的政治实体具有界定安全概念的权力,并认为自身负有对国际和地区秩序开展安全治理的责任,且这一责任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这种霸权思维在协调机制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其管理模式加剧了身处协调机制中的行为体间不平等地位的出现。作为一种霸权行为的传导逻辑,“泛安全化” 是对安全定义权力的巩固,表面上是维护国际社会的安全利益,实则将各国以及不同民族之间互不信任的模棱两可作为传导媒介,借多边之名行单边之实,借规则之名行“双标”之实,借民主之名行霸权之实,从根本上说是一种霸权护持行为,强调对定义安全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以及维护安全理由的正当性和绝对性。基于国际机制现有秩序、同盟体系、价值理念等因素的保护,霸权国对绝对权力和安全的执着没有因国际安全秩序和全球安全治理的进展而消弭,反而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行为体间不信任感日渐增强的当下得到巩固和强化。霸权国牢牢掌控住“泛安全化”的时机、程度、范围,并指责其他不服从其霸权目的的行为体维护安全的行为非法,以此来影响国际社会其他行为体和人民的判断,对国际社会的安全与发展合作产生严重冲击。

(2)安全焦虑

国际体系结构中存在多元性的文化形态,不同文化偏好的价值标准和规范组成各不相同,这就决定了外交主体间互动的过程既是一种不同主体间认知结构的变化过程,也是一种“规范性力量” 此消彼长的博弈过程,这种变化或博弈往往会成为引发“ 泛安全化” 行为的动机。在国内政治范畴内,“ 施动者” 与“ 目标受众”在“泛安全化”过程中处于持续的互动关系状态,如果将分析的视角拓展至国际社会,“泛安全化”行为的过程与结果不仅与国际社会中各行为体之间的互动相关,也与“施动者” 和其他行为体中“目标受众” 的互动相关,而这些互动可能会导致参与互动的行为体产生基于本体安全(Ontological Security)的担忧而产生的安全交流。这种“本体论”担忧的出现往往是“泛安全化” 行为的后果,“ 施动者” 利用“ 目标受众”对“本体安全”的珍视将其他具有所谓异质文化的行为体的外交行为描述成破坏稳定性的力量,从而引发更大规模的集体恐慌。之所以产生这种安全焦虑,是因为陷入了以下两种误区,一是陷入“普遍主义”误区,是指将自身对于安全的看法强加于国际社会其他行为体,而无视其他行为体的意愿和发展利益,甚至采用强迫的方法来巩固“泛安全化”的合法性。这种无限扩大的“普遍主义”实际上是文化帝国主义义”误区,把自身的安全文化和安全理念看作拥有“特殊禀赋”,甚至具有特殊的文化基因,实际上“例外主义”排除了与其他行为体共同商量的可能,加剧了矛盾和冲突等安全问题出现的概率。

(3)认知误解

虽然“施动者”的行为源自对国家利益的维护,但这种“泛安全化”行为连同“目标受众”对稳定性的重视则来源于西方中心主义视角下人们对“经验主义” 的长期依赖。“经验主义” 是“目标受众” 对“本体性安全” 的一种稳定性的保持,强调凡是实在的东西必定是经验的,凡是经验的东西也必定是实在的。不仅具体事物是经验,事物之间的关系,无论接续的还是分离的,也都是经验。经验主义观点由三部分构成:一是假设,即在新事物的认识过程中首先建立一个主观上的预判;二是对事实的描述,这种描述往往来自“施动者” 的演讲、各界的评论和不同“目标受众” 群体或个体之间的交流,往往与认知偏好、对资料的收集程度以及主流媒体和社交媒体的传播导向密切相关;三是结论,得出结论前的思考过程不包括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及对比研究后的理性分析,而是将感性经验作为认识事物知识的唯一来源和途径。“泛安全化”态势的发展说明,当前国际社会中“目标受众”的感性认知“仍带有根深蒂固的西方中心主义或西方价值优越色彩”,具体表现为西方国家对除其以外的其他文化作“异质性” 的定性,因而产生的不同文化间的认知误解。这种认知误解源自由经验主义导致的“目标受众”的认知与实际情况间的“认识断裂”,这极可能面对被“泛安全化”行为固定的风险。因此,破解“泛安全化”的发展态势,需要摆脱经验主义对认知结构固化的“枷锁”,开展对“认识断裂”的弥合与-缓释。

二、破解“泛安全化”:对未来国际秩序的理性思考

实现国际社会的共同安全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保障。当前,全球安全秩序正面临深刻而复杂的结构性变革,“这一变革不仅冲击了原有的全球与地区安全框架,更为创新性地构建新的安全架构提供了契机”。然而,构建新安全架构的过程不会一帆风顺,必将充满竞争与挑战。“泛安全化”态势正损害行为体间理解互信,加剧阵营对抗,行为体对绝对安全的追求挤压他国维护安全的空间和权利,同时也在扰乱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严重冲击国际政治、安全、经贸秩序。在当前变乱交织的国际安全形势背景下,亟须开展如何破解“泛安全化”相关研究,并凝聚推动和完善全球安全治理的共识。

2.1 中国对于“泛安全化”态势的立场主张

当前,身份政治、民粹主义、冷战思维、意识形态对立强势回归,安全议题的不断扩展让国内外政治在决策、政策和行为等领域都聚焦治理展开,对“安全” 实现更高效的管控和治理成为安全研究与实践的重点。然而,“泛安全化”态势的发展,给全球安全治理的理念传播、议程设置、推行模式等带来新挑战新难题,正导致对安全的界定与决策缺乏稳定性和秩序感。面对变乱交织的国际安全形势和“泛安全化” 态势,习近平多次在国内外重要场合阐释对“泛安全化”态势的理解和判断,为正确认识“泛安全化”的本质和影响提供了科学指引。

2022年11月,习近平在会见韩国总统尹锡悦时,首次表达对“泛安全化”的看法,强调“共同维护国际自由贸易体系,保障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畅通,反对将经济合作政治化、泛安全化”,重点聚焦经济领域的“泛安全化”现象,郑重表明中国反对“泛安全化” 的明确态度和坚定立场。

2023年9月,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深刻指出,“要坚定站在历史正确一边,坚持经济全球化大方向,旗帜鲜明主张自由贸易和真正的多边主义,反对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反对将经贸问题政治化、武器化、泛安全化,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为进一步提升驾驭高水平对外开放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全面深入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提供了中国方案。

2023年11月,习近平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强调,“我们要维护自由开放的贸易投资,支持并加强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反对将经贸问题政治化、武器化、泛安全化”,表达了中国坚持以开放为导向,支持并加强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以及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的坚定决心。

2023年12月底召开的中央外事工作会议指出,“要坚决反对逆全球化、泛安全化,反对各种形式的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坚定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破解阻碍世界经济健康发展的结构性难题,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均衡的方向发展。”这意味着,反对“泛安全化”已从对待经贸问题的立场上升到外交战略高度,是倡导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背景,这有利于引发国际社会对这一议题的更全面关注,为推动世界和平与发展事业积累更多有利条件。

2024年5月,习近平在中法企业家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致辞中指出,(中欧)“双方要坚持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正确定位,不断增强政治互信,排除各种干扰,共同反对经贸问题政治化、意识形态化、泛安全化”,将共同反对“泛安全化”作为推动双边伙伴关系发展的重要举措,此外,涉外领域政府官员也就“泛安全化”相关议题发表看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王毅在双边会晤时多次提及“泛安全化”,尤其是在中韩外长会晤时就此议题探讨较多,如2023年11月,王毅会见时任韩国外长朴振时指出,“双方应共同抵制经济问题政治化、科技问题工具化、经贸问题泛安全化的倾向,维护产供链稳定畅通,推动两国经贸合作取得更大发展。”在2024年2月同韩国外长赵兑烈通电话和7月同其会晤时,王毅均提出共同抵制经济问题政治化、泛安全化和工具化或类似表述。在2024年1月和2月分别会见美国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沙利文和加拿大外长乔利时,王毅亦强调,“不能搞泛政治化和泛安全化”,要“停止经贸科技交往泛安全化,切实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另外,2024年7月,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部长刘建超发表署名文章《破解“泛安全化”困境携手维护国际共同安全》,阐释“泛安全化”的表现形式、不利影响和应对之道。这些都为深入理解“泛安全化”的本质提供重要政策阐释。

2.2 以全球安全倡议为战略引领不断提升安全韧性

“韧性”概念于20世纪70年代在系统生态学领域被首次提出,是一种复杂适应系统科学和风险管理的操作性战略,后被广泛用于国际金融与经济政策、环境安全以及危机管理等领域,以回应如何应对由移民、气候变化、社会不稳定、恐怖主义等带来的复杂安全问题,强调应对危机的适应力和共同体在提升这种适应力方面取得的共识。2022年4月,习近平提出全球安全倡议,聚焦安全观、安全框架、安全挑战的应对等重要议题,对引领国际社会提升“安全韧性”具有重要意义。破解“泛安全化” 态势的重点,是以全球安全倡议为战略引领,通过科学塑造全球安全文化、凝聚人类共同安全价值、推动安全实践回归理性,使行为体明确安全风险与非安全议题的界限,降低通过非理性扩展安全指涉范围来惩罚、胁迫、制裁他者的意愿,提升维持国家间关系稳定和把对其他势力胁迫、威胁转化为合作动力的能力,从而共同推动构建人类安全共同体。

(1)科学塑造全球安全文化

安全文化由相互联系的各种理念、规则、人口、工具、策略及基础设施共同组成,并且与不同类型的政治权威相联系,共同应对全球性或区域性挑战。“安全文化的基础是功能上的安全共同体,而不是空间上的安全共同体”,即如果将某种安全文化的接受者视为一个共同体,那么该共同体的特征也是一系列共享的理念和行动、共同的促成安全的风格,以及一定程度的相互依赖。与身处同一地域空间的不同文化的接受者相比,同种安全文化的接受者有着许多共同之处,甚至需要彼此的存在才能再生产出自身的利益和需求。“在人类社会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百年变局时代,随着各种安全因素的交织重叠和相互转变,全球各地的安全风险与威胁已呈现出影响人类整体安全的复合效应体系,”这就需要科学塑造具有共识性的安全文化。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全球安全倡议强调要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主张尊重和保障每一个国家的安全,重视综合施策、协调推进安全治理,致力于推动构建良性的“交往生态”。“交往生态”是交往发生时行为体所处的关系结构与总体环境状态,即指“沟通过程发生的背景”,它由“共同语境”和主体间互动的状况组成。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明确了当今世界各行为体对待安全形势、议题、环境的立场和出发点,指引各国科学理解自身安全与共同安全的内在逻辑,摒弃冷战思维和绝对安全偏见,秉持安全不可分割原则,照顾每一个国家的合理安全关切,树立正确的战略认知、安全意识与合作理念,努力为实现普遍安全、共同发展创造更多有利环境。

(2)汇聚人类共同安全价值

安全是世界各国的权利,不是某些国家独享的专利,更不应由个别国家说了算。长期以来,西方战略界一直偏执地以“西方中心主义”视角来对待其他文明形态的国家。在西方中心主义者看来,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存在“ 异质性”在于“没有价值根基”,也就没有所谓理性产生的“土壤”。他们认为“真正理性” 的历史是从希腊开始的,而西方民主制度、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模式、现代化过程等的发展都得益于此,而在中国文化中“只存在目的理性,而不存在价值理性”,因此中国只能走西方的道路,向西方学习,凡是没有遵从西方理性价值的都被认为是“异质文化”。在批判这种所谓的“西方中心主义”视角的愚昧和无知的同时,我们必须承认这种视角在西方世界还有很大的市场,究其原因在于,一方面西方世界存在长期的文化优越感,依然没有突破传统的思维模式;另一方面,中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自身优秀的传统文化与价值体系还没有被世界所全面准确认知,这种偏执导致西方以“威胁”、“异质”视角思考非安全议题,是“泛安全化” 产生的重要原因。全球安全倡议强调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和社会制度,倡导开放包容,是对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的进一步彰显,有利于促进人类共同安全和世界和平发展,是符合时代潮流、顺应时代呼唤的先进理念,照亮了全球安全治理的前行之路。

(3)推动安全实践回归理性

对于国际安全研究与实践来说,大国博弈、技术发展、重大事件、安全机制等均为重要推动因素。关于大国博弈,世界主要大国间权力配置结构、敌友类型、干涉意愿和安全部署的变化,主导了全球安全体系和治理方式的走向,主要大国对安全的内涵与外延存在最基本的共有理解与决策理性是保持国际秩序稳定的必要条件。关于技术发展,人工智能、核技术、生化武器等新技术的发展,以及它们在威慑、脆弱性和稳定性战略关系中产生的影响对全球安全秩序非常重要,一旦新技术对现有安全机制和形势构成足够压力,就会影响政治发展进程。但技术不是决定性因素,其与人类意志存在相互反馈和影响的复杂互动关系。关于重大事件,它常常以不同形式出现,具有建构、延展和重新定位某个或某些领域的能力,不仅可以改变大国关系结构,而且能改变用于理解这些关系的安全理念。关于安全机制,稳定的国际安全机制可以起到协商一致、照顾各方安全关切,并促进安全合作的作用,反之则会使得对安全的界定无共识性标准,非理性的安全实践增多。国际安全实践充分说明,大国在维护全球安全秩序中负有重要责任,只有对话协商才是化解分歧的最有效途径。国际社会应合力构建均衡、有效、可持续的安全架构,并在这一架构下开展理性决策和实践,支持一切有利于和平解决危机的努力,反对单边主义和“长臂管辖”,统筹维护传统领域和非传统领域安全,推进更多有利于促进国际安全的务实合作。

三、北极“泛安全化”风险及对地缘形势的影响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提速,北极地缘、航道、能源等领域战略价值凸显,众多利益攸关方竞相涉足。受北极地缘政治行为体的多元化影响,以及各方在能源资源、经济、航运、领土、安全等领域利益的不统一与不平等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当今北极地区的地缘政治格局呈现出多层次和多元化的复合式结构。特别是乌克兰危机爆发后,“北极事务的互动基调从‘北极国家—多利益攸关方’ 的协同逻辑,转向‘北约国家—俄罗斯’的对抗逻辑,”北极八国先后发布新版北极国家战略或更新相关政策,军备能力和监视活动成为域内国家关注的焦点,地区合作机制和力量平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3.1 美国泛化安全指涉范围蓄意挑唆阵营对抗

2024年7月,美国国防部发布《2024北极战略》(2024 Arctic Strategy),重点介绍当前的北极国际环境与美国的应对措施,称“中国和俄罗斯这两个竞争对手越来越多地在北极地区进行合作,这对美国及其盟友和伙伴的安全产生了影响”。该战略指出美国将与其盟友建立“监测与响应”模式以实现对北极地区的管控,并提出三项主要手段:增强美国在北极地区的能力、深化与盟友及北极利益攸关伙伴的合作、提高部队在北极地区的行动能力。从以上可以看出,美国新版北极战略军事威慑逻辑贯穿全篇,挑动阵营对抗的意图十分明显。在具体行动方面,美国一方面通过拉拢芬兰、瑞典入约加剧北极“北约化” 趋势,另一方面与俄罗斯在北极地区开展军备竞赛和高强度军事威慑,还伙同其他北极盟友炒作北极版“中国威胁论”,把正常科考“泛安全化”为情报收集活动,企图“将中国的北极外交塑造为‘ 自由主义国家’ 的共同威胁,”加速北极陷入全球地缘政治对抗乱局。与此同时,随着乌克兰危机的爆发,包括北极理事会、巴伦支海欧洲—北极圈理事会等在内的北极治理体系框架出现较大松动,治理效能严重下降。北极现有治理规则和相关国际组织本就具有浓重“排外色彩”,北极“北约化”趋势使得地区合作“价值观正确” 导向愈显,域外国家被迫“选边站队” 且难以直接参加航道、能源等关键权益争夺,参加经济合作、科学考察等活动合理性被域内国家维护地区安全的合法性“挟持”,在北极治理规则制定方面更是处于“失语”甚至“无语”状态。

3.2 美欧联手升级制裁致使能源等领域合作被“泛安全化”

乌克兰危机爆发后,美欧国家屡屡以安全为由,将能源等领域合作“泛安全化”,加快构建“俱乐部式” 供需模式和以“志同道合者” 为主的经贸科技体系,企图通过“去俄化”制裁“组合拳”构建以美国为中心的能源权力格局。具体表现为,美欧不仅大幅增加对俄罗斯的制裁力度,还制裁与俄罗斯开展合作的政治和经济实体,如禁止美欧能源公司与俄开展陆海能源合作,制裁为俄罗斯石油公司(Rosneft)的东方石油项目(Vostok Oil project)工作的船只,并不再向俄罗斯的北极油气资源开发项目提供开采设备。受此影响,法国、日本等国已从俄罗斯能源项目撤资,韩国则取消了“北极LNG2”液化天然气项目造船合同。这些制裁措施的出台,不仅限制了俄罗斯北极液化天然气项目的生产和出口能力,还挫伤了第三方支持该项目的积极性。与此同时,美欧国家还相继修订国内能源相关立法,计划不断提升可再生能源占比,并逐步降低煤炭、石油等传统能源使用量,意图最大限度摆脱对俄罗斯的油气依赖。受上述一系列制裁影响,俄罗斯北极液化天然气2号项目生产和出口时间表被打乱,今年天然气产量远低于预期,政治障碍的增多和缺乏有效的风险分摊机制导致这一能源合作项目面临目标落差。中俄北极能源合作亦受到制裁影响。此外,北极国家针对域外国家设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规范,导致中国企业在北极投资中承担的生态环境、社会保障、人权维护等领域的责任风险大增。

3.3 威胁渲染加码导致北欧国家安全焦虑抵消合作热情

北欧五国大部分领土位于北极圈内,其北极战略是国家核心战略,聚焦可持续发展前提下开发利用北极资源,重视气候变化、北极航道等议题,倾向于在国际法和国际机制方位内解决争端和开展务实合作,曾是域外国家参与北极治理的积极支持者和重要媒介。但随着北极“北约化”趋势加剧,北欧国家不断强化自身军事建设和联合防务,更加关注主权安全和外资风险,对域外国家参与北极治理的态度发生变化。乌克兰危机爆发后,北欧五国同俄罗斯关系持续紧张,安全焦虑升级,近期在北欧防务合作组织(Nordefco)框架内提出“北欧防御概念”(Nordic Defense Concept),意图在北约框架内加强北欧地区和欧洲-大西洋地区的威慑和防御。美国借北欧国家对俄罗斯威胁认知加深和集体安全诉求提升之机,加紧拓展与其军事和科技合作,具体举措包括签订双边防务协定、在北极地区举办多场军事演习等,迫使北欧国家在安全领域将愈加依附美国,北约、北极、北欧“三北联动”趋势明显。中国与北欧国家合作基础良好、合作领域广泛,“在气候变化、生态环保、资源利用、极光探测等领域的科学考察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进展。”但美国通过给中俄北极合作贴“威胁”“垄断”标签,施压北欧国家与我国在极地技术、基础设施、矿产开发等以往合作较频繁领域脱离接触,煽动北欧国家同其共同诽谤中国开展北极合作和参与北极事务治理的努力,使中国同北欧国家间战略互信受损。受此影响,瑞典基律纳航天中心和芬兰气象研究所相继停止项目续约,中国在格陵兰岛等地数个基建、能源等领域的投资计划受阻,中国同北欧国家北极合作成果明显减少。

四、扭转“泛安全化”态势、推动北极安全治理的中国方案

安全问题不仅关乎各国人民福祉,也关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更与人类社会的前途命运密切相关。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全球性问题加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对外工作必须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北极事务的重要利益攸关方,中国始终为实现认识北极、保护北极、利用北极和参与治理北极的政策目标开展北极合作。面对北极地区日益复杂严峻的“泛安全化” 态势,中国应积极倡导全球安全倡议,旗帜鲜明反对单边主义和阵营对抗,努力同北极域内外国家携手塑造尊重、合作、共赢、可持续的安全文化,凝聚共同应对北极挑战的安全价值,探索完善优化北极事务治理的长远之道。

4.1 丰富北极治理的多边合作议题

“北极多边治理在淡化以地理空间为标准的狭义身份认同的同时,强化多利益攸关方之间的共同利益和责任。”③从多边治理层面来看,《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等国际条约和一般国际法为开展北极治理提供了基本遵循。2019年3月,联合国环境署(UN Environment)和全球资源信息数据库—阿伦达尔中心(Grid Arendal)联合发布报告指出,“北极正面临着来自该地区内外的多重压力和变革驱动因素,这些变化以不同且相互关联的方式影响着生态系统、气候和人类社会,并在地方、区域和全球层面产生连锁效应。为应对这些挑战,国际合作和依赖这些生态系统并最了解它们的北极人民的参与都至关重要”。作为北极治理秩序的宪法性国际规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获得北极区域内外国家的广泛认可和执行,而国际海事组织作为联合国负责海上航行安全和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的专门机构,通过推广《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制定的规则规范,“逐渐在北极海洋环境保护与航运安全领域树立了较高的权威性”。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肩负着共同维护北极和平与安全的重要使命。中国坚持依据包括《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气候变化、环境等领域的国际条约以及国际海事组织有关规则在内的现有国际法框架开展北极活动。应充分发挥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等身份优势,以北极航运安全为核心,围绕船舶操作安全、船员培训、北极海洋环境保护等设计议题,加大对各级机构负责人的推荐力度,并密切跟踪《极地水域操作船舶国际规则》推广进程。在北极理事会中,可以北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为核心,围绕北极海上油污治理、航运安全、科学考察等议题拓展参与空间、丰富合作方式,进一步深化国际合作。同时,探索将北极治理议题引入金砖国家合作机制、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议程中,同广大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就在现有国际法框架下构建和维护公正、合理、有序的北极治理体系凝聚更多合作共识,特别在北极可持续发展、人工智能、数据管理等新兴议题上发出更多声音。

4.2 提升中俄北极合作的普惠意义

2023年3月,习近平主席在对俄罗斯进行正式访问期间,同俄罗斯总统普京共同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深化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指出要“持续深化在极地科学研究、环境保护和组织科考等方面务实合作,为全球海洋治理贡献更多公共产品”,并强调“双方主张北极应继续成为和平、稳定和建设性合作之地。”2024年8月公布的《中俄总理第二十九次定期会晤联合航运开发、航行安全、极地船舶技术和建造、北极地区生态系统等,并重申将促进能源合作持续拓展和高质量深入发展。受美欧国家制裁和国内经济形势等影响,俄罗斯正不断扩大对华开放投资力度,能源合作的显著成就彰显了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广阔发展潜力。中国拥有庞大且可持续性强的能源消费市场、先进成熟的技术支撑体系和投资运营经验,中俄能源合作是满足俄罗斯能源价值变现需求的最可靠选择。应进一步拓展中俄北极合作领域,推动开展包括强化中俄能源合作的战略互惠性,打造北极科考装备和科技创新合作平台,研究高原冻土状态监测、石油污染土壤的生物修复特性问题,研发以氢能为代表的新型清洁能源等领域合作。另外,应及时跟进俄罗斯北极战略和政策执行情况和最新动态,共同评估在中俄北极合作项目中邀请多元友好主体的可能性,提升中俄北极合作的共赢作用和普惠效应。

4.3 争取北欧国家更多理解与支持

提升北极多边合作水平对中国参与北极事务治理至关重要,北欧国家虽受到美国拉拢作用影响明显,对中国在北极的存在防范戒备心理加重,但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基础和互补的合作领域,仍应重点关注。2024年是中国同挪威建交70周年,2025年是中国同瑞典、丹麦、芬兰三国建交75周年,应充分利用建交周年等标志性事件,进一步发挥中国—丹麦“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中国—芬兰“面向未来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作用和影响,通过开展更多政府间双边交往,如继续办好中国—北欧经贸合作论坛,恢复“‘中国—北欧关系’论坛”“中国—北欧国家智库圆桌会” 等活动,在“ 北极圈论坛” (Arctic Circle)、“ 北极前沿” (Arctic Frontiers)大会发声,积极争取北欧国家对中国北极政策的理解,提升中国同北欧国家关系的“韧性”,避免其成为美国抹黑造谣的“马前卒”。加强同北欧国家在涉北极议题领域的沟通交流,巩固北极黄河站和中冰北极科学考察站等已有合作成果,同丹麦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丹麦王国政府绿色联合工作方案(2023—2026)》落实工作,同挪威、冰岛等国进一步深化北极航运、深海探测、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等领域合作,共同构建蓝色伙伴关系和绿色发展伙伴关系。

4.4 增强中国服务北极治理的能力

在国内层面,应做好中远期发展规划,统筹多部门力量优化极地事务管理协调机制,在北极气候、环境、生态、地质和空间等前沿科学领域协同发力,推动深海远洋考察、冰区勘探、大气和生物观测等领域装备优化升级。在国际层面,着眼敏感度较低、中国具有一定优势且各国有共同需求的领域,为北极治理贡献更多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针对北极地区面临的气候变化、环境保护等关乎北极长远发展和各方共同需求的非传统安全议题,提升我国在高山与极地寒区的空间观测、冰盖与海冰变化、遥感与大数据分析等领域成果创新水平,同时“聚焦北极海域在全球气候变化中的作用和地位、北冰洋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调查、海洋酸化与新型污染物监测等北极科考国际前沿问题”,切实推动国际科考合作,同各国一道积极落实“联合国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 等有关极地国际合作研究计划,为北极治理提供更多国际公共产品。在极地科技和装备制造领域,积极参与自治式水下无人潜器、缆控水下机器人、海底地震调查系统、无人机、无人冰站、冰海两用浮标等领域国际标准制定,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合作开展北极海岸监测和水深普查,推动完善北极航海保障综合服务体系,促进极地装备制造和科技创新领域国际合作。

4.5 精准传播塑造于我有利舆论生态

近年来,“美国不断强化对中国战略竞争,通过国际传播塑造‘中国威胁’”。美欧国家对中国参与北极治理、开展北极合作的负面形象刻画,旨在构建以“中国威胁” 为主体叙事的舆论生态,并塑造民众的舆论惯性和感性经验,这不仅严重损害我国国家形象,还在动摇和破坏中国同相关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当前全球舆论生态中包含的信息过载、舆论惯性和技术依赖等一系列挑战,“谁能在全球治理过程中通过恰当的传播给他者提供‘信任’,谁就能在全球治理过程中提升地位和话语权”。我们应深入了解北极国家社情民意,特别是俄罗斯和北欧五国对于中国参与北极治理的立场看法,同时提升“全球南方” 对北极问题的关注度,针对不同国家和地区开展精准传播。一方面,发挥国内相关智库以及已有北极领域智库合作平台作用,如中国—北欧北极研究中心,争取就北极国际合作发布联合报告,办好中国—北欧北极合作研讨会,阐释宣介中国的北极主张,驳斥美欧国家对我北极政策抹黑言论中的逻辑谬误,化解其塑造“中国威胁” 形象的企图。另一方面,加快构建北极治理领域的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以科普教育和人文交流为契机,通过电影、动漫、纪录片等形式,基于情感契合、互利共赢、命运与共等视角,讲述我国认识北极、保护北极、利用北极、参与治理北极的理念和行动,展现中国对于气候变化、经济发展、社会保障等问题的关注和举措,打破公众感性经验和认知惯性,塑造尊重、合作、共赢、可持续的安全文化和理解、尊重、包容的交往生态,不断提升我国在北极事务治理中的国家形象。

五、结语

一个和平、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北极符合北极地区和人民的利益,符合国际社会整体利益。面对日益复杂严峻的北极“泛安全化” 态势,一方面是要改变施动者的“泛安全化”动机,在理性主义的基础上重构北极安全生态和舆论生态,以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来正确认识北极治理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另一方面是要把已经被“泛安全化”的议题“去安全化”,重建合作的价值基础,不断丰富合作方式和领域,通过发展规划的共商、发展项目的共建、发展成果的共享、发展理念的共情,实现国际关系的韧性和民众间理解的提升。习近平在致信祝贺中国南极秦岭站建成并投入使用时强调,要“更好地认识极地、保护极地、利用极地,为造福人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作为北极事务的重要利益攸关方和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中国在6年前已发布《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一贯本着“尊重、合作、共赢、可持续” 的基本原则参与北极事务,依据国际法开展北极科考活动和经贸合作,致力于同各方共同维护北极和平稳定,促进北极可持续发展。针对以“维护安全”为由行霸权主义之实的“泛安全化” 行为,要对内将提升极地装备水平、完善极地事务统筹协调机制,对外将重点项目合作与扩大多元主体参与相结合,通过精准传播打破“中国威胁” 的畸形舆论生态,呼吁尊重域外国家在北极的合理关切和依据国际法所享有的权利以及国际社会在北极的整体利益,同各国共同抓住北极发展的历史性机遇,积极应对北极变化带来的挑战,合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北极的和平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注释略

《太平洋学报》(2024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