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习近平外交思想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2023年8月12日是《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以下简称《条约》)缔结45周年纪念日。《条约》的缔结是在中日实现邦交正常化的基础上,以法律形式确认中日友好交往的各项原则和精神,为进一步深化中日和平共处、互利合作奠定了重要基础,在中日关系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然而,在百年变局及日本政府调整对外政策的背景下,中日关系发展正面临着严峻挑战。习近平主席强调,要从战略高度把握好两国关系大方向,构建契合新时代要求的中日关系。中日两国应不忘初心、守正创新,恪守《条约》等两国间四个政治文件的原则和精神,共同推动中日关系沿着正确轨道健康稳定发展。
《条约》指导中日关系取得重要进展
《条约》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尽管中日关系发展一波三折,但在《条约》等四个政治文件精神的指引下,双边关系发展取得了累累硕果,给两国和两国人民带来重要福祉,也促进了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政治合作方面,《条约》等四个政治文件就如何处理历史、台湾等重大敏感问题确定原则,构成了双边关系的政治基础,也确定了中日关系和平、友好、合作的大方向。中日通过设立政治、经济、海洋、防务、创新、人文等一系列对话机制,加强高层交往和对话沟通,不断增进政治互信。
经贸往来方面,1972年中日贸易额仅为10.38亿美元,2022年达到3574亿美元,中国和日本互为对方第一大和第二大贸易对象国,日本是中国最重要的外国投资来源地之一,目前在华日企数量3万多家,每年营收约2600亿美元,中国对日投资也在迅猛发展。
人文交流方面,1972年中日之间人员往来不足万人,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前的2019年,双方之间往来人员多达1200万人次,并建立高级别人文交流磋商机制,对增进中日民众相互理解、促进中日友好发挥了重要作用。
《条约》为中日关系发展指明前进方向
当前,中日两国交流交往虽然受到诸多不利因素影响,但巩固和发展双边关系的政治和民意基础并未发生根本性改变,中日关系正处于改善发展的关键阶段,《条约》所确立的原则和精神对当前及未来中日关系发展仍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方面,《条约》规定的互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争端、睦邻友好和平等互利等原则和精神仍是当前及未来中日关系发展的重要基础。当前中日关系保持总体稳定,但由于日本国内一些势力刻意追随美国的错误对华政策,配合美方在涉及中方核心利益问题上挑衅生事,导致中日关系面临重大挑战。日本应恪守《条约》确立的各项原则,停止在涉港、涉疆、台湾等问题上干涉中国内政,停止以出口管制措施打压中国半导体产业、破坏中日经贸合作关系。中日两国是搬不走的邻居,应着眼长远,建立不受外部干扰的稳定关系,以实际行动将两国“互为合作伙伴、互不构成威胁”的重要共识落到实处。
另一方面,《条约》中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条款在当下及未来仍有突出的现实意义。“反霸条款”是《条约》谈判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中日双方克服重重困难将“反霸条款”纳入条约之中,推动双方开启互利友好合作新篇章。当今世界公平正义还远未实现,恃强凌弱、巧取豪夺、零和博弈等霸权霸道霸凌行径正严重危害着世界的和平与发展。美国出于一己私利,联合部分西方盟友推进以遏制中国为目的的所谓“印太战略”,违背经济规律对中国搞“小院高墙”“脱钩断链”,不仅严重损害中美关系和两国共同利益,也为新时代的中日关系发展蒙上阴影。可以说,美国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已成为影响和阻滞中日关系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在此背景下,日本更应恪守《条约》确立的反对霸权主义的政治原则,坚守政治承诺,同中方一道抵制冷战思维的回潮,推动中日关系沿着正确的方向持续稳健前行。
开创中日友好合作新阶段
当前,中日关系正处于历史性重要节点。习近平主席指出,中日互为近邻,同为亚洲和世界重要国家,拥有很多共同利益和合作空间。中日关系的重要性没有变,也不会变。作为一衣带水的近邻,双方应始终恪守《条约》等政治文件确立的各项原则,维护好中日关系发展根基,构建契合新时代要求的中日关系。
一是要加强政治对话。中日双方要保持高层交往和对话沟通,不断增进政治互信。遵循已有共识,妥善管控处理双方之间存在的分歧,并不断寻求达成更多新的共识。以《条约》缔结45周年为新起点,推动中日关系持续健康稳定前行。
二是要深化务实合作,维护经贸合作健康发展。中日务实合作基础牢、互补强、潜力大,拥有广泛共同利益。中国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日本应警惕和抵制所谓“去风险”的话术陷阱,自觉维护开放畅通的产业链和供应链。
三是要加强民间往来,进一步巩固中日友好交往的民意基础。中日地缘相近、人文相通,两国民间交往源远流长。双方应继续坦诚相待,拓展交流渠道,推进友好交往,推动两国人民不断深化客观理性、积极友善的相互认知,使和平友好、互利合作始终成为两国关系的主基调。
(审核:李小华 戚易斌 张若梦)